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1.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
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以下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获授的权益数量 占授予限制性 占公告时公司
序号 姓名 职位 (万股) 股票总数的比 总股本的比例
例
1 王军 董事长 270 9.85% 0.68%
2 常斌 董事兼总经理 270 9.85% 0.68%
3 何为民 董事 150 5.47% 0.38%
4 贾旭 财务总监 240 8.76% 0.60%
5 孟祥春 副总经理 20 0.73% 0.05%
6 国凤华 副总经理 20 0.73% 0.05%
7 田 雷 副总经理 20 0.73% 0.05%
8 戴 凯 生产总监 10 0.36% 0.03%
其他核心员工14人 1540 56.20% 3.85%
预留部分 200 7.30% 0.50%
合计 2,740 100% 6.85%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纳入本激励计划激励范围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激励对象在购买限制性股票时因资金不足可以相应减少认购限制性股票数额。
4、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参照首次授予的依据,公司应当在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象,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2. 核心员工名单
序号 姓名
1 王晓同
2 潘瑞乔
3 仓霞
序号 姓名
4 杨飞
5 樊华
6 臧孝华
7 杨瑞怡
8 杨怀智
9 朱博杨
10 李霄亮
11 霍红
12 未国增
13 宋晓燕
14 黄思思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