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365 股票简称:通葡股份 编号:临2018—012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8年3月 20日以传真和直接送达的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并于2018年3月2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为民先生主持,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并形成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3、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17 年实现合
并会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063,674.01元,2017年年末
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65,896,006.13 元;2017 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937,442.30元,2017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17,391,496.68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鉴于母公司2017年年末未分配利润为负,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本项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支付其2017年度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本项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
31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临2018-013号公告。
6、审议通过《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本项议案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7、审议通过《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本项议案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31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8-014号公告。
8、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31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8-015号公告。
特此公告。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