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24-015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送转比例:
A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75 元(含税),不进行送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予以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简要原因说明:鉴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资金需求较大,公司充分考虑了所处行业现状、公司自身实际经营情况以及未来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等因素,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业务经营发展需求,保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地为股东带来长远回报,更有利于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
施。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
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2,296,608,969.65 元。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75 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数 455,225,750 股,扣除回购证券专用账户的股份 377,300 股,以余额454,848,450 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34,113,633.75 元(含税)。最终实际
分配总额以实际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时有权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总股数为准计算。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公司 2023 年度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0.06%。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39,242,720.26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2,296,608,969.65 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34,113,633.75 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 10.06%,公司本年度拟分配的现金分红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 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上市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主营业务为激光系列及传统 LED 芯片产品、智能控制系列产品、背光源及应用产品,光电通信与智能装备线缆及金属材料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智能控制器作为公司传统主业,是电子设备的“中枢控制核心”,是在仪器、设备、装置、系统中为完成特定用途而设计的计算机控制单元。伴随着物联网的高速成长,产品智能化进程不断加快,全球智能控制器的市场空间被进一步打开。
激光和超导是公司积极布局的未来主业,近年来以激光装备系统为代表的定向能装备是年复合增长率最高的细分市场之一,高温超导磁体技术在光伏、电网、能源和商业设备等多个应用领域前景广阔。
(二)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偿债能力及资金需求
2023 年营业收入 32.40 亿元,较去年同期下降 2.24%,归母净利润 3.39 亿元,
较去年同期增长 26.89%。2023 年净资产收益率为 8.83%,较上年同期增长了 1.17个百分点。面对国外经济风险挑战和国内多重因素叠加带来的下行压力,国内经济整体回升向好、稳中有进,市场供给需求有所改善,但外部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市
场主体信心和预期仍有待改善。公司坚持科技赋能、创新驱动,夯实智能控制器传统支柱产业的同时,进一步向激光、超导新兴主行业聚焦,督促生产企业精益管理,降本增效。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约 40%,资金结构稳健,为公司科技创新、转型发展提供了保障。
(三)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当前,公司正处于高速发展期,一方面智能控制传统主业产能扩张需求显著,另一方面激光与超导未来主业加速培育。公司需要大量资金持续投入技术研发、团队扩充、市场拓展等方面,以保持技术水平、人才素质和市场拓展能力具备较强竞争能力,为巩固市场地位打下坚实基础。
公司结合现阶段业务经营情况,兼顾股东合理回报和公司持续发展的需求,制定了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证监会、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地发展。
(四)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2023 年末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结转至下一年度,用于公司业务经营发展。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并结合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经营情况、现金流等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五)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
公司计划在 2024 年 5 月 7 日召开 2023 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3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业绩说明会上,公司将针对公司 2023 年度经营成果及利润分配相关事项与广大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股东大会召开时将提供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为股东参与股东大会决策提供便利,中小股东对本次利润分配事项的投票结果将进行单独统计并公告。
(六)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根据监管要求和规定,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现金分红政策,并制定了《联创光电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024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
(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出发,持续提升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以稳健的经营业绩和更积极的利润分配方案回报广大投资者。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