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公告编号:2024-011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暨公司落实
“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2/5,由董事长曾智斌先生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后 3 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 5,000 万元~10,000 万元
回购用途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 37.73 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0829%
累计已回购金额 999.78 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22.64 元/股~28.44 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 年 2 月 4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暨公司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股份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所回购股份将按照有关规定用于出售,回购公司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
(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从 2024 年 2 月 5 日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2024 年 2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暨公司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暨公司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5、2024-006)。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2023 年 12 月修订)》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 年 3 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
公司股份 172,200 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0378%,成交最
高价为 28.44 元/股,最低价为 27.97 元/股,已支付总金额为 4,861,158.00 元(不含
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377,300 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0829%,成交最高价为 28.44 元/股,最低价为 22.64 元/股,已支付总金额为9,997,780.07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股份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持续评估、实施“提质增效重回报”的相关举措,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将“以投资者为本”理念落到实处,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回馈投资者的信任。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