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创光电: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暨公司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回购报告书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股份的用途: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所回购股份将按照有关
规定用于出售。
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
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即 2024
年 2 月 5 日-2024 年 4 月 30 日)。
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0.00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经公司问询,截至本次回购方案董事会决议日,
公司控股股东江西省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伍锐先生、持股 5%以上
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 3 个月、6 个月暂不存在减持计
划。若未来拟实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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