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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363 沪市 联创光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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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创光电:关于公司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及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2-06

联创光电:关于公司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及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24-007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及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3 年修订)》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2023 年 12 月修订)》等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高度自信、对公司效益快速提升企业高速发展的坚定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 A 股股份,以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 年 2 月 4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暨公司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股份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回购公司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
回购期限从 2024 年 2 月 5 日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暨公司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2024-005)。

    二、首次实施回购股份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4 年 2 月 5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
回购公司股份 87,000 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0191%,购买的最高价为 23.02 元/股、最低价为 22.64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989,955.07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三、后续事宜

  公司将持续评估、实施“提质增效重回报”的相关举措,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将“以投资者为本”理念落到实处,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回馈投资者的信任。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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