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24-004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董事长提议回购股份暨
公司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1日收到董事长曾智斌先生《关于提议回购股份暨公司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函》。提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
1、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高度自信、对公司效益快速提升企业高速发展的坚定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
2、切实履行社会责任,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专注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践行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并加强投资者交流,有效传递公司价值;
3、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的考虑。
二、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及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所回购股份将按照有关规定用于出售。
3、回购股份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公司将根据董事会决议,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4、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
5、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00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6、回购数量及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按最高回购价40.00元/股测算,本次
回 购 股 份 数 量 约 1,250,000-2,500,000 股 ,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比 例 约
0.2746%-0.5492%。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7、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三、提议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曾智斌先生在本次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行为。
四、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曾智斌先生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若后续有增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提议人的承诺
曾智斌先生承诺:将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推动公司尽快推进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六、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份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公司董事会已就上述提议制订相关回购股份方案,并提请公司于2024年2月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逐项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暨公司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