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20-039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 年 10 月 19 日,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光
电”或“公司”)以书面形式发出《关于召开七届十九次董事会的通知》,并以邮件、直接呈送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高管。
2020 年 10 月 29 日下午,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有效人数。会议由董事长曾智斌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0 年 10 月 12 日,公司召开了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获得股东大会批准通过,并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办理本次股权激励相关事宜。
现对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激励对象名单人数由 20 人调整为 18 人。其中,核心管理人员张友利先生、吴昊星先生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核心管理人员罗勇先生因个人原因放弃,不再列入激励
对象名单。同时,增补核心管理人员高永红先生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仍属于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两位董事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后,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聘任高永红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董事长曾智斌先生不再代为履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
高永红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水平,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将高永红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已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高永红简历
高永红,男,1975 年 10 月出生,中共党员,西安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
先后就职于中国兵器工业第 213 研究所、中产经投资有限公司,2004 年起历任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中国华信能源有限公司董办总经理。2020 年 8 月起担任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
高永红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