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4-008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16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23,756,379.31元,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6,869,423.9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公司2023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总股本960,295,304股为基数,拟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16元(含税),总计派发现金股利11,139,425.53元,占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30.21%,剩余25,729,998.37元转至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
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吉
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