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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微电子: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委托理财计划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华微电子: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委托理财计划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4-010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委托理财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户银行

  ●委托理财投资计划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00.00元自有闲置资金,在该额度内公司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期限为12个月。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固定收益类或低风险类的短期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单笔不超过120天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风险可控的现金管理产品,但不排除因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影响预期收益的可能性。

    一、年度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投资业务,实现公司资金的有效利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增加现金资产的收益。

  (二)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2024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用于购买固定收益类或低风险类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委托理财受托方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户银行。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00.00元额度的自有闲置资金用于上述银行理财产品的投
资,任一产品期限不超过120天。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本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固定收益类或低风险类的短期理财产品,预计收益根据购买时的理财产品而定。不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

    (四)投资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00.00元额度的自有闲置资金用于上述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任一产品期限不超过120天。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00.00元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投资业务,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

  详见2024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公司2024年度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00.00元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银行理财产品(本外币)的投资,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单笔银行理财产品的理财期限在120天以内,预计收益根据购买时的银行理财产品而定,拟投资的银行理财产品不需要提供履约担保。

  四、委托理财的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拟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交易对方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户银行,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产权、资产、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五、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的委托理财业务,并非以中长期投资为目的,只针对日常营运资金出
现银行账户资金短期闲置时,通过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取得一定理财收益,从而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账户资金以保障经营性收支为前提,用于理财的资金金额小、周期短,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 正常周转需要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风险控制分析和风险提示

  公司开展的委托理财业务通过选取短周期的银行理财产品,可避免理财产品政策性、操作性变化等带来的投资风险;此外,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均为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合作较多的国有股份制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对理财业务管理规范,对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严格,公司通过与合作机构的日常业务往来,能够及时掌握所购买理财产品的动态变化,从而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委托理财产品及相关损益情况。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风险可控的现金管理产品,但不排除因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影响预期收益的可能性。

    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有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目前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为0.00元。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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