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1-006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1 年 4 月 28 日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
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并同意提交至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5 年 9 月 1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
首席合伙人:陆士敏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44 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331 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93 人
2020 年度收入总额(经审计):46,849.15 万元
2020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38,993.27 万元
2020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6,738.41 万元
2020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5 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序号 行业门类 行业大类
C39 制造业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
设备制造业
C38 制造业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C36 制造业 汽车制造业
C26 制造业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I65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术服务业
2020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8,717.23 万元
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自 2004 年起购买职业保险,不再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0000 万元。
相关职业保险能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众华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概况:
(1)刑事处罚:无
(2)行政处罚:2 次
(3)行政监管措施:9 次
(4)自律监管措施:无
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 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姓名:李明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从业经历:2005 年起从事审计工作,现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曾为中建环能等拟上市公司提供 IPO 审计服务;先后为华平股份(300074)、中颖电子(300327)、金力泰(300325)、中建环能(300425)、双星新材(002585)、赛腾股份(603283)、安诺其(300067)提供财务报表审计等各项专业服务。特别熟悉工业企业财务核算及流程,在 IPO、新三板上市及发行债券工作方面有丰富的经验。
(2)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经理)姓名:吴聪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从业经历:2012 年起从事审计工作,现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理,曾参与赛腾股份IPO上市工作,参与过华微电子(600360)、赛腾股份(603283)、锐奇股份(300126)等上市公司的年度审计项目,负责和参与奥智智能(836362)、运鹏股份(833370)、亚杜股份(430439)等新三板挂牌上市及年度审计,具有丰富的现场组织、协调能力,在 IPO、新三板上市工作方面有丰富的经验。
(3)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李文祥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从业经历:1992 年起从事审计工作,现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合伙人,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及大型企业集团的审计工作,在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企业重组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内控审计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先后担任
华鑫股份(600621)、亿通科技(300211)、华微电子(600360)、巴安水务(300262)、科博达(603786)、刚泰股份(600687)、金杯股份(600609)、申华股份(600653)、乐惠股份(603076)、金财互联(002530)、光一科技(300356)等上市公司审计的质量控制复核人。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服务收费为6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收费为45万元,两项合计人民币 110 万元。与 2019 年度相比,均维持不变。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认真审查了众华所的相关执业资质、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服务经验、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文件及资料,考察了众华所作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资质及能力,最终认为: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在执业过程中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的职业准则,为保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基于双方良好的合作,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 2020 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全面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本次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
决结果通过了《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