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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360:华微电子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31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30 日召开第
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按相关规定回购并注销丧失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聂嘉宏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30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7 年 11 月 22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吉林
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2017 年 11 月 22 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吉林华
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并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3、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3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 日在公司内部公告栏对激励对
象的姓名与职务予以公示。2017 年 12 月 4 日,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
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7 年 12 月 11 日,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吉林华
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5、2017 年 12 月 13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与第六届监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已进行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决议公告》。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22 日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6、2018 年 8 月 30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吉林
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决议公告》和《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7、2018 年 12 月 7 日,根据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吉林功承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8、2018 年 12 月 26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28 名激励对象办理相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84.30万股。

  9、2019 年 1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了核实,吉林功承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公告》、《吉林功承律师事务所关于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法律意见书》。
  10、2019 年 1 月 30 日,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授予工作
已经完成,以每股 3.98 元的价格授予 8 名激励对象共计 44.60 万股。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2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结果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11、2019 年 8 月 30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决议公告》和《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情况

    (一)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聂嘉宏因工作变动后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按相关规定回购并注销上述丧失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 30 万股限制性股票。
    (二)回购价格和资金来源

  公司 2018 年度配股发行成功,以 2019 年 4 月 3 日为股权登记日,当日收盘价
为 7.54 元,配股价格为 3.90 元/股,按每 10 股配售 3 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
且公司已实施完毕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 964,271,304 股为基数,每股
派发现金红利 0.035 元(含税),该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19 年 7 月 1 日实施完毕。
根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该次配股及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需对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作相应调整。经调整,回购价格为 3.50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9 年 8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公司本次拟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资金总额为105万元。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按照法规要求继续执行。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964,271,304 股变更为 963,
 971,304 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变动前                        变动后

  项目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限售流通股      9,203,000        0.95%        8,903,000        0.92%

无限售流通股    955,068,304      99.05%      955,068,304      99.08%

  合计        964,271,304      100.00%    963,971,304    100.00%

    注: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相关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 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 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 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聂嘉宏因工作变动 等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按相关规定需回购并注销丧失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 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 30 万股限制性股票。

    独立董事同意按相关规定回购并注销对上述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30万 股限制性股票。

    鉴于公司 2018 年度配股发行成功及 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