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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360:华微电子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7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4月16日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分别以送达、发送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的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在公司本部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五、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聘请的1999年度至2018年度审计机构,对审计工作勤勉尽责,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是一家执业经验丰富、资质信誉良好的审计机构,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提名,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对公司会计报表和内部控制规范工作进行审计。

  审计机构聘请期限为一年,相关费用授权公司经营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提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内签署有关贷款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包含控股子公司)与相关合作银行的融资授信期限将陆续到期,根据公司的经营战略及资金状况,拟继续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含用固定资产作为抵押物的贷款),授信额度总额共计2,269,800,000.00元,用以满足公司各项业务的顺利进行。公司将根据资金状况,最大限度保证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益。授信贷款额度累计在该总额以内不再逐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批,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负责审批相关事宜。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发展,满足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结合2019年各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计划,同意控股子公司向相关商业银行贷款并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公司则为吉林麦吉柯半导体有限公司、广州华微电子有限公司、吉林华微斯帕克电气有限公司等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总额度不超过700,000,000.00元的担保,担保期限一年。同时授权董事长在董事会批准的对外担保额度内组织实施有关
担保事项,并代表公司与有关商业银行签订担保合同。本决议项下担保可以合并在一份担保合同项下提供,也可分拆为多份担保合同(包括同一银行或多个银行)并在其项下提供。

  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的议案(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8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19年4月24日配股发行完成后的总股本964,271,304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5元(含税),总计派发现金股利33,749,495.64元,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委托理财计划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