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公告编号:2024—028 号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十四次董
事会于 2024 年 8 月 1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8 月 9 日发出。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此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吴婷女士、蒋才斌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详情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此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一致同意公司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详情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追加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此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并发表意见。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汪芳女士、张晓霞女
士回避表决。
具体详情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加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调整吴婷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详情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详情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