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开发: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
十一次董事会于2024年3月2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
3月18日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5人。独立董
事胡本源先生、王惠明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特委托
独立董事韩路先生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
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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