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编号:2023—041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七次董事
会于 2023 年 8 月 24 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于 2023 年 8 月 14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公司 7 名董事参加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3 年度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2023 年 半年 度报 告及其 摘要 》内 容 详见上 海证 券交 易 所网站
www.sse.com.cn;《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疆
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资产核销的议案》;
公司本次资产核销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符合资产实际情况。资产核销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资产状况,使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合理。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资产核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46)。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