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公告编号:2023—037 号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出售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前期交易概述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5 月 23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持有的新农乳业 97.4359%的股权出售给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润乳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发布的相关公告(2023-020 号、2023-035)。
根据《股权收购协议》,天润乳业分三笔向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其中第一笔为在交易双方股东大会批准本次交易之日(孰晚)起 5 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支付本次股权转让价款的 50%,即人民币 15,880.43 万元;第二笔为在交割日后 10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支付本次股权转让价款的 40%,即人民币 12,704.34 万元;第三笔为公司完成《股权收购协议》第 5.3.1 条所述全部事项后 10 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支付本次股权转让价款的剩余 10%,即人民币 3,176.09 万元。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收到天润乳业支付的第一笔股权转让款 15,880.43
万元,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发布的相关公告(2023—036 号)。
二、本次交易的进展
按照《股权收购协议》约定,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6 日已收到天润乳业支付
的第二笔股权转让款 12,704.34 万元。
三、其他事项及风险提示
为保证公平的信息披露,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二笔股权转让价款银行收款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