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1年12月27日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塔里木棉浆粕厂的关联交易议案,并公告于2002年1月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2002年3月8日新疆阿克苏农垦农工商联合总公司与本公司在新疆阿克苏市签订了收购协议书,双方同意以“0”资产为收购价格收购塔里木棉浆粕厂。并于2002年3月1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此次关联交易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高下属子公司的经营能力和管理水平,公司与自然人:陈强先生、张永生先生等十五人共同出资将下属全资子公司“新疆阿克苏塔里木棉浆粕厂”改制为“阿克苏新农化纤棉浆有限责任公司”,并于2002年9月10日共同签订了出资协议书。目前各出资人出资工作已完成,该公司的申请登记工作也正在办理之中。该公司住所设在:阿克苏市塔南路35号,注册资本为580万元人民币,其中: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4589145元,占注册资本的79.12%陈强、张永生等14位自然人以现金方式出资1210855元,占注册资本的20.88%。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