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旅文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变更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国旅文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国旅文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变更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能力,具备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诚信情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的工作要求。聘用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聘请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黄新建 张旺霞 杨翼飞
2023 年 7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