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58 股票简称:国旅联合 编号:2009-临007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国旅联合重庆颐尚温泉开发有限公司股权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以4400 万元向重庆上宏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转让国旅联合重庆颐尚温泉
开发有限公司44%股权;以1100 万元向李海娜转让国旅联合重庆颐尚温泉开发
有限公司11%股权。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公司成功引进合作方,保证了重庆公司二期征地工作和后续项目开发的
顺利进行。
一、交易概述
1、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国旅联合重庆颐尚温泉开发有限公司100%股
权,2009 年5 月16 日,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上宏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李海娜、国旅联合重庆颐尚温泉开发有限公司在重庆市达成了《股权转让和土地
开发框架协议》,以4400 万元向重庆上宏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转让国旅联合重庆颐
尚温泉开发有限公司44%股权;以1100 万元向李海娜转让国旅联合重庆颐尚温
泉开发有限公司11%股权。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2、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09 年第3 次会议于2009 年5 月21 日在
南京召开。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
《重庆颐尚温泉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方案及二期征地合作方案》的决议。
二、 交易各方当事人情况介绍
(一)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重庆上宏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注册地:重庆市南岸区江南大道24 号(金
信大厦);法定代表人:徐志强;注册资本:2270 万元;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
销售;税务登记证号码:渝地 税字500108202833983 号。李海娜:自然人。
2、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重庆上宏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 年5 月8 日,法人代表为徐志强。
主营业务为城建和连锁医药批发零售业务。2
在西部最有影响力的重庆解放碑商业区置有“赛格尔国际大厦”、重庆南坪
紧连步行街商业区置有“金信大厦”、 重庆江北中心区置有“围城国际公寓”、
重庆南岸八公里置有“蔚蓝时光”等物业166,000 余平方米,并组建重庆驰丰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完善配套了上述楼盘的物业管理。
拥有“药上堂”连锁药房200 多家,供货网点1000 余家,经营品种及规格
达到20000 多个。2007 年,又注资1800 万元成功收购了梁平县红十字会医院。
截至2008 年12 月底,公司资产总额达5.94 亿元,银行短期借款1.16 亿
元,负债率仅为19.53%。公司物业资产净值达4.78 亿元,资产常年出租率
100%。
3、重庆上宏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最近五年之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无
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国旅联合重庆颐尚温泉开发有限公司股东为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100%股权;
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销售建筑及装饰材料、旅游开发、会议
展览的组织、销售工艺美术品、体育用品和日用百货、生态农业开发、花木种植
和销售、住宿、中餐类制售、洗浴、温泉SPA、棋牌、音乐厅、卷烟、雪茄烟、
烟花爆竹。
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 万元。
注册地点:重庆市北碚区施家梁镇狮子坝村
2008 年财务数据(截至到2008 年12 月31 日已经审计,详见《国旅联合股份
有限公司2008 年年度报告》):资产总额126,564,800.27 元,负债总额
53,238,357.18 元,应收款项总额6,402,454.97 元(应收款项和其他应收款),
或有事项为本公司以重庆北碚区施家梁镇狮子坝村土地(107 房地证D2007 字第
00173 号)为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贷款3000
万元作抵押,抵押期间自2008 年8 月13 日至2009 年8 月13 日止。净资产
73,326,443.09 元, 主营业务收入7,252,900.68 元, 主营业务利润
-11,327,344.98 元,净利润3,020,481.35 元。
09 年财务数据(截至到4 月30 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142,133,781.21 元,
负债总额69,803,069.39 元,应收款项总额6,426,983.49 元(应收款项和其他应
收款),净资产72,330,711.82 元,主营业务收入5,646,058.68 元,主营业务利
润-1,815,597.18 元,净利润-1,808,903.03 元。
该交易标的经过评估,评估事务所为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有从
事证券业务资格;评估基准日:2009 年4 月30 日;评估方法:成本法。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各方已于近日在重庆达成了《股权转让和土地开发框架协议》,自各方盖章
签字且经甲方权力机构批准之日起生效。(协议各方分别为:甲方:国旅联合股
份有限公司;乙方:重庆上宏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丙方:李海娜;丁方:国旅联3
合重庆颐尚温泉开发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及安排
1、 乙方出资4400 万元,向甲方购买丁方44%的股权;丙方出资1100 万元,向
甲方购买丁方11%的股权。
2、 在本协议签署后的20 日内,各方共同确定交易日(交易日必须确定在2009
年6 月10 日前),在交易日当天,乙方向甲方支付3520 万元,丙方向甲方
支付880 万元。同时,甲方与丁方一起配合乙丙方办理前述44%、11%的股
权变更手续。
3、 在工商登记管理部门受理44%和11%股权变更登记后,乙方应在30 日内支付
880 万元给甲方,丙方应在30 日内支付220 万元给甲方。
4、 在股权变更登记完成后,各方按照持股比例享有股东权利并承担股东义务。
截至4 月30 日,国旅联合重庆颐尚温泉开发有限公司净资产7233 万元,调
整后账面价值7239 万元,评估后净资产为8155 万元,增值额为916 万元。经协
商,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5500 万元转让国旅联合重庆颐尚温泉开发有限公
司55%股权。
董事会认为:根据协议,交易对方在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款项5500 万元的80%,
即4400 万元后,方才办理股权变更手续,该等款项收回的或有风险较小。
五、收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成功引进合作方,保证了重庆公司二期征地工作和后续项目开发的顺利
进行。该项交易预计将给公司带来约1500 万元投资收益。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 年5 月22 日共壹册 第壹册
关于国旅联合重庆颐尚温泉开发有限公司
价值咨询项目的资产评估报告书
中和谊评咨字(2009)第21021 号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报告日期: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日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首都时代广场4 层
邮编:100031 电话:010-83914468 传真:010-83914436国旅联合重庆颐尚温泉开发有限公司价值咨询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目录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国旅联合重庆颐尚温泉开发有限公司价值咨询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目录
资产评估报告书声明.................................................. 1
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2
资产评估报告书..................................................... 4
一、委托方、产权持有者和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4
二、评估目的....................................................... 6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6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7
五、评估基准日..................................................... 7
六、评估依据....................................................... 7
七、评估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