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356 股票简称:恒丰纸业 编号:2024-016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王国海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38 人
上年末执业人 注册会计师 2,272 人
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36 人
业务收入总额 34.83 亿元
2023 年(经审
审计业务收入 30.99 亿元
计)业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 18.40 亿元
客户家数 675 家
2023 年上市公 审计收费总额 6.63 亿元
司(含 A、B 股)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审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
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
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
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
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文化、体育
和娱乐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
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综合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13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 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 1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4 次、自律监管措施 6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3 人
次、监督管理措施 35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13 人次、纪律处分 3 人次,未受到刑
事处罚,共涉及 50 人。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 签字注册会计师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
姓名 谢军 翟文杰 陈亚萍
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 1998 年 2018 年 1998 年
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1994 年 2015 年 1996 年
审计
何时开始在本所执业 2019 年 2019 年 1996 年
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供 2020 年 2022 年 2021 年
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 注 1 注 2 注 3
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注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1 年度 莱宝高科、崇达技术、宏润建设 项目合伙人
2022 年度 恒丰纸业、深城交 项目合伙人
2023 年度 恒丰纸业、深城交 项目合伙人
注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1 年度 宏润建设 签字会计师
2022 年度 恒丰纸业、莱宝高科 签字会计师
2023 年度 恒丰纸业、莱宝高科 签字会计师
注 3: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1 年度 麒盛科技、星环信息、江苏雷利、恒丰纸业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
2022 年度 麒盛科技、星环信息、江苏雷利、恒丰纸业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
2023 年度 麒盛科技、鼎智科技、江苏雷利、恒丰纸业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 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 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收费定价原则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审计收费
2023 年公司审计费用(含内控)70 万元。2024 年,审计费用(含内控)80 万
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 69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11 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1、2024 年 7 月 29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十一届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文件的议案》。同意年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文件并通过公司官网发布选聘文件开展选聘工作。
2、2024 年 8 月 19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十一届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通过邀请招标的方式,选聘综合排名第一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天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合规、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8 月 19 日,公司召开十一届第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