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356 股票简称:恒丰纸业 编号:2021-009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33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
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
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
调整情况。
一、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31,744,072.25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0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
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33 元(含税)。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98,731,378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39,731,274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30.16%。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
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
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现金分红标准、比例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分红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也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长远利益;
2、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经营管理和中长期发展、公司实际资金需求等因素;
3、我们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