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55 证券简称:精伦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4-033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全部经电话确认),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17 日 14:00 以
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6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6 人,会议由董事长张学阳先生召集并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鉴于第八届董事会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应予换届。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将由 6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4 名。经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有表决权的股东提名,张学阳先生、李学军先生、顾新宏先生、怀念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原非独立董事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候选人,逐项表决如下:
1.1、张学阳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2、李学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3、顾新宏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4、怀念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临 2024-035《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全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鉴于第八届董事会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应予换届。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将由 6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经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有表决权的股东提名,高燕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有表决权的股东提名,彭迅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原独立董事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务。
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候选人,逐项表决如下:
2.1、高燕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2、彭迅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临 2024-035《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全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为了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1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相关文件的精神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特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全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 2024 年 11 月 4 日(星期一)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将
上述第 1-3 项议案以及《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报
经此次股东大会审议,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10 月 28 日。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临 2024-036 号《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
特此公告。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二四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