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55 证券简称:精伦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0-025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11 月 28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全部经电话确认),会议于 2020 年 12 月 9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5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5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学阳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一致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请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1、本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于转让参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我们的事前认可,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2、本次公司拟将公司参股子公司武汉精伦电气有限公司 30%的股权转让给蔡远宏先生的事项有利于进一步优化资产和业务结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在对《关于转让参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关于转让参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票 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董事张学阳先生回避了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临 2020-027 号《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参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全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顾新宏先生为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提请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该议案提案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上述第 1-2
项议题报经此次股东大会审议,股权登记日为:2020 年 12 月 21 日。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临 2020-028 号《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
特此公告。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二 0 年十二月十一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顾新宏先生,出生于 1970 年 6 月,中国籍,大学本科学历。1992 年毕业于北京理工大
学电子工程系,曾就职国营第 711 厂、北京恒志电子发展有限公司。1997 年进入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研发中心工程师、产品部总监、供应资源部总监、制造事业部总经理等职。现任公司副总经理、上海鲍麦克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湖北精伦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