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53 证券简称:旭光电子 公告编号:2023-027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
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权益的登记日:2023 年 6 月 15 日
股票期权登记数量:1,592.64 万份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398.16 万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 年 4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3 年 4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间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激励
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
期) 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的议案》,并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披露了《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4、2023 年 5 月 5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
2023 年 5 月 6 日披露了《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18)。
5、2023 年 6 月 8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2023
年 6 月 8 日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权/授予日,向 67 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
1,592.64 万份股票期权及 398.16 万股限制性股票,行权价格为 7.74 元/份,授
予价格为 4.84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股票期权的授予情况
1、股票期权的授权日:2023 年 6 月 8 日。
2、授予数量:1,592.64 万份。
3、授予人数:67 人。
4、行权价格:7.74 元/份。
5、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
6、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分配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股票期 占本激励计划授予 占本激励计划
序号 姓名 职务 权数量(万份) 权益总数的比例 授予时公司股
本总额的比例
1 刘卫东 董事长 56.00 2.81% 0.07%
2 张纯 董事、总经 56.00 2.81% 0.07%
理
3 崔伟 董事、副总 56.00 2.81% 0.07%
经理
4 熊尚荣 财务总监、 39.20 1.97% 0.05%
董事会秘书
5 陈军平 总工程师 39.20 1.97% 0.05%
6 余宏涛 副总经理 39.20 1.97% 0.05%
7 刘辉洁 副总经理 39.20 1.97% 0.05%
8 谷加生 董事 28.00 1.41% 0.03%
核心人员(59 人) 1,239.84 62.28% 1.50%
总计 1,592.64 80.00% 1.92%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2、上述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2023 年 6 月 8 日。
2、授予数量:398.16 万股。
3、授予人数:67 人。
4、授予价格:4.84 元/股
5、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
6、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分配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性 占本激励计划 占本激励计划
序号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万 授予权益总数 授予时公司股
股) 的比例 本总额的比例
1 刘卫东 董事长 14.00 0.70% 0.02%
2 张纯 董事、总经理 14.00 0.70% 0.02%
3 崔伟 董事、副总经理 14.00 0.70% 0.02%
4 熊尚荣 财务总监、董事 9.80 0.49% 0.01%
会秘书
5 陈军平 总工程师 9.80 0.49% 0.01%
6 余宏涛 副总经理 9.80 0.49% 0.01%
7 刘辉洁 副总经理 9.80 0.49% 0.01%
8 谷加生 董事 7.00 0.35% 0.01%
核心人员(59 人) 309.96 15.57% 0.37%
总计 398.16 20.00% 0.48%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上述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二、 激励计划的相关时间安排
(一)有效期
1、股票期权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限制性股票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二)等待/限售期
1、股票期权
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均自授权登记完成日起计。授权日与首次可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 12 个月。
2、限制性股票
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均自授予完成日起计,授予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 12 个月。
(三)行权/解除限售安排
1、股票期权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如下:
行权安排 行权期间 行权比例
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一个行权期 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40%
日止
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二个行权期 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30%
日止
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三个行权期 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30%
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