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53 证券简称:旭光电子 公告编号:2023-010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
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权益总计 1,422.00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
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59,200.7971 万股的 2.40%,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光电子”、“公司”或“本公司”)
上市日期:2002 年 11 月 20 日
所属证监会行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工大道 318 号
法定代表人:刘卫东
主营业务:金属陶瓷电真空器件、高低压配电成套装置等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公司主要产品是真空开关管、固封极柱和高低压配电成套装置及电器元件。
(二)治理结构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公司
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共有 6 人。
(三)最近三年业绩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营业收入 1,141,241,506.92 1,006,758,282.73 902,035,497.4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0,115,218.93 57,951,024.43 53,539,526.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75,415,397.92 52,868,458.08 27,577,109.08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656,638,945.04 1,198,575,079.34 1,137,853,255.83
总资产 2,751,630,361.52 1,847,812,678.82 1,617,104,604.0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801 0.1069 0.099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801 0.1069 0.099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0.1357 0.0975 0.0510
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99 4.96 4.76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6.85 4.53 2.48
净资产收益率(%)
二、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
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
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
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
定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以下简称 “本激励
计划”或“本计划”)。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一)股权激励方式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方式为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二)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四、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权益总计为 1,422.00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59,200.7971 万股的 2.40%。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具体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为1,137.60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59,200.7971 万股的1.92%。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本计划下授予的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满足生效条件和生效安排的情况下,在可行权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 1 股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的权利。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84.4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59,200.7971 万股的0.48%。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人员。对符合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的人员,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 “薪酬委员会”)拟定名单,并经公司监事会核实确定。
(二)激励对象的人数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共计 67 人,占公司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全部职工
人数 1,728 人的比例为 3.88%。
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三)激励对象的名单及拟授出权益分配情况
1、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按照以下比例在各激励对象间进行分配
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本激励计划 占本激励计划
姓名 职务 数量(万份) 拟授出全部权 草案公告日股
益数量的比例 本总额比例
刘卫东 董事长 40.00 2.81% 0.07%
张纯 董事、总经理 40.00 2.81% 0.07%
崔伟 董事、副总经理 40.00 2.81% 0.07%
熊尚荣 财务总监、董事会 28.00 1.97% 0.05%
秘书
陈军平 总工程师 28.00 1.97% 0.05%
余宏涛 副总经理 28.00 1.97% 0.05%
刘辉洁 副总经理 28.00 1.97% 0.05%
谷加生 董事 20.00 1.41% 0.03%
核心人员(59 人) 885.60 62.28% 1.50%
合计 1,137.60 80.00% 1.92%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按照以下比例在各激励对象间进行分配:
获授的限制性 占本激励计划拟 占本激励计划草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万股) 授出全部权益数 案公告日股本总
量的比例 额比例
刘卫东 董事长 10.00 0.70% 0.02%
张纯 董事、总经理 10.00 0.70% 0.02%
崔伟 董事、副总经理 10.00 0.70% 0.02%
熊尚荣 财务总监、董事会 7.00 0.49% 0.01%
秘书
陈军平 总工程师 7.00 0.49% 0.01%
余宏涛 副总经理 7.00 0.49% 0.01%
刘辉洁 副总经理 7.00 0.49% 0.01%
谷加生 董事 5.00 0.35% 0.01%
核心人员(59 人) 221.40 15.57% 0.37%
合计 284.40 20.00% 0.48%
本次激励对象详细名单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