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有关事项的回复函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贵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有关事项的询问函》已收悉,现就该函内容,回复如下:
本公司作为贵公司控股股东,截止本回函签署之日,除已披露的信息外,我司不存在影响贵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涉及贵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正在筹划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贵公司股票的情形。
特此回函。
山西亚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 8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