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50 证券简称:山东高速 公告编号:2022-038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
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行权价格:首次授予行权价格由3.96元/份调整为3.18元/份,预留授予行权价格由6.64元/份调整为5.86元/份;
2、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206名调整为195名;
3、股票期权数量: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4,320万份调整为4,040.9936万份。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8 日召开的第
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上述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0 年 3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临时),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 年 3 月 2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
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07。
3、2020 年 5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临时),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0 年 5 月 27 日至 2020 年 6 月 6 日,公司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办公楼一楼大厅进行了公示。2020 年 6 月 8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临 2020-030、《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临 2020-031。
5、2020 年 6 月 13 日,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6、2020 年 6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审议
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0 年 8 月 10 日,公司完成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并
于 2020 年 8 月 12 日披露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8、2021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21 年 3 月 30 日至 2021 年 4 月 8 日,公司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
份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办公楼一楼大厅进行了公示。2021 年 4月 12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临 2021-024。
10、2022 年 7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临时),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二、本次调整的相关事项
(一)调整行权价格
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2021 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2020 年度利润
分配的方案》、《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并分别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和
2022 年 6 月 15 日实施完毕。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总股本4,811,165,85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80元(含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4,811,165,857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00 元(含税)。
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对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1、首次授予行权价格调整
P=P0-V=3.96-0.38-0.4=3.18元/份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为正数。
2、预留授予行权价格调整
P=P0-V=6.64-0.38-0.4=5.86元/份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为正数。
(二)激励对象名单调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 11 人因离职等原因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206 名调整为195 名。
(三)调整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 11 人因离职等原因,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需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259.44 万份;首次授予的12 名激励对象 2021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等级为“C”,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为 80%,需注销其已获授但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 19.5664 万份。因此,首次授予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期权数量由 4320 万份调整为 4040.9936 万份。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股票期权相关事项调整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本事项已取得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履行的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对股票期权相关事项调整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对股票期权相关事项调整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本次调整已取得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我们认为此次调整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股票期权相关事项调整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认为,公司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程序,本次调整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