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50 证券简称:山东高速 公告编号:2022-039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1,604.6576万份;
2、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人数:195名;
3、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8 日召开的第
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程序及授予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程序
1、2020 年 3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临时),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 年 3 月 2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
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07。
3、2020 年 5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临时),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0 年 5 月 27 日至 2020 年 6 月 6 日,公司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办公楼一楼大厅进行了公示。2020 年 6 月 8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临 2020-030、《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临 2020-031。
5、2020 年 6 月 13 日,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6、2020 年 6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审议
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0 年 8 月 10 日,公司完成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并
于 2020 年 8 月 12 日披露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8、2021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21 年 3 月 30 日至 2021 年 4 月 8 日,公司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
份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办公楼一楼大厅进行了公示。2021 年 4月 12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临 2021-024。
10、2022 年 7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临时),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二)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首次授予 预留授予
授予日期 2020 年 6 月 29 日 2021 年 3 月 30 日
授予登记完成日期 2020 年 8 月 10 日 2021 年 5 月 31 日
授予时行权价格 3.96 元/份 6.64 元/份
授予数量 4,320 万份 466.37 万份
授予人数 206 人 34 人
(三)历次股票期权行权情况
本次行权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次行权。
二、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说明
(一)本次激励对象行权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行权条件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第一个行权期:自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行权数量占获授权益数量比例 40%。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 2020 年 6 月 29 日,即首次授予的股票
期权的等待期已于 2022 年 6 月 28 日届满。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条件及条件成就的情况如下:
序号 行权条件 成就情况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况: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 公司未发生左栏所述情形,
1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满足行权条件。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
2 当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左栏所述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情形,满足行权条件。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一个行权期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2021年营业收入为
以2018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 146.93亿元,以2018年营
于25%,2021年税前每股分红不低于0.155元,且上述指 业收入为基数,2021年营
标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业收入增长率为228.92%
注:上述指标为剔除京台齐河至德州路段、京台济南至 ,高于25%。上述指标高
泰安路段及黄河二桥路段产生的影响。根据上述口径计 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算得出公司2018年营业收入为44.67亿元,税前每股分红 公司2021年税前每股分红
3 为0.13元。 为0.33元,高于0.155元。
上述指标高于同行业平均
水平。
第一个行权期业绩考核满
足行权条件。
注:上述指标为剔除京台
齐河至德州路段、京台济
南至泰安路段及黄河二桥
路段产生的影响。
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206
考核结果 合格 不合格 人中,有11人离职。剩余
标准等级 优秀 良好 一般 差 195名激励对象中有183人
(A) (B) (C) (D) 2021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等
标准系数 1.0 1.0 0.8 0 级为“A”或“B”,个人
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行 层面可行权比例为100%;
权额度。 12名激励对象2021年度个
4 人绩效考核等级为“C”
,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为
80%,其当期不得行权的
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本
次行权激励对象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