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50 证券简称: 山东高速 编号:临 2020-057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5 日以通讯表
决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并决定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为进一步促进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拟根据最新颁布的《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对《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及其附件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具体情况如下:
一、《章程》修改情况
《章程》修改对照表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十八条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 第二十八条 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
票,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 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 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 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 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或者公
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的股东,转
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 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的,不得违反法 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 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 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 机构关于股份持有期限、卖出时间、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 卖出数量、卖出方式、信息披露等规 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 定,并应当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业 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 务规则。
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
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
股份。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 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 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 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
收益。 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
收益。
第三十七条 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 第三十七条 董事、监事、经理和其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 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律……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 反法律……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 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 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照法
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
理机构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
构(以下简称投资者保护机构)对损
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可以依法支持
投资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
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
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等侵犯公司合法权益
给公司造成损失,投资者保护机构持
有公司股份的,可以为公司的利益以
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持
股比例和持股期限不受《公司法》规
定的限制。
第六十五条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 第六十五条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 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或者投资者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征集 保护机构,可以作为征集人,自行或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 者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公开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 请求上市公司股东委托其代为出席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 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提案权、表决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 权等股东权利。
比例限制。 依照前款规定征集股东权利的,征集
人应当披露征集文件,公司应当予以
配合。公司不得对征集股东权利提出
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公
开征集股东权利。
公开征集股东权利违反法律、行政法
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有
关规定,导致公司或者其股东遭受损
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七条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 第八十七条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 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 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 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证券登
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 记结算机构作为内地与香港股票市
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股票的名义持
有人,按照实际持有人意思表示进行
申报的除外。未填、错填、字迹无法
辨认的表决票……
第二百一十七条 公司可以依法进行 第二百一十七条 公司可以依法进行
合并或者分立。 合并或者分立。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
并两种形式。 合并两种形式。公司分立或者被其他
公司合并,应当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
理机构报告,并予公告。
二、《章程》附件修改情况
1.《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对照上述对《章程》的修改内容,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应条款进行了修改,内容如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三十四条 股东与股东大会拟审议 第三十四条 股东与股东大会拟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公司董事会、 事项有关联关系时……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 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 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 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设立的投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 资者保护机构,可以作为征集人,自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 行或者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 公开请求上市公司股东委托其代为出
限制。 席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提案权、表
决权等股东权利。
依照前款规定征集股东权利的,征集
人应当披露征集文件,公司应当予以
配合。公司不得对征集股东权利提出
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公开
征集股东权利。
公开征集股东权利违反法律、行政法
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有关
规定,导致公司或者其股东遭受损失
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五条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对 第四十五条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 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 同意、反对或弃权。证券登记结算机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 构作为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 互通机制股票的名义持有人,按照实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际持有人意思表示进行申报的除外。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
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
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
计为“弃权”。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不变,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