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50 证券简称:山东高速 公告编号:2020-036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2020 年 6 月 29 日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数量:4320 万份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
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0 年 6 月 29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临
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定为 2020 年 6 月 29 日,向 206 名激励对象授予 4320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4.34 元/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0 年 3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临时),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 年 3 月 2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
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07。
3、2020 年 5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临时),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0 年 5 月 27 日至 2020 年 6 月 6 日,公司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办公楼一楼大厅进行了公示。2020 年 6 月 8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临 2020-030、《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临 2020-031。
5、2020 年 6 月 13 日,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6、2020 年 6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审议通
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情况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三、董事会关于本激励计划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有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已满足授予条件,并同意首次授予 206 名激励对象 4320 万份股票期权。满足授予条件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业绩考核条件达标,即达到以下条件:
公司 2019 年税前每股分红不低于 0.14 元,2019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5%,上述指标均不低于前三年度(2017 年度至 2019 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 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注:
1、上述指标为剔除京台齐河至德州路段、京台济南至泰安路段及黄河二桥 路段产生的影响。
2、在年度考核过程中同行业(按照证监会行业分类标准,山东高速属于“道 路运输业”)企业样本若出现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或出现偏离幅度过大的样本 极值,则将由公司董事会在年终考核时剔除样本。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两条任一 情况且公司授予考核业绩已达标。综上所述,公司本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 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四、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情况
1、本计划的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2020 年 6 月 29 日。
2、本计划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3、本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206 人。
4、本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数量为 4320 万份,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姓名 职务 授予期权额度 获授权益占授 标的股票占总
(万份) 予总量比例 股本的比例
1 赛志毅 董事长 74 1.542% 0.0154%
2 吕思忠 副董事长、总经理 74 1.542% 0.0154%
3 罗楚良 高管正职 74 1.542% 0.0154%
4 刘甲荣 总工程师 59 1.229% 0.0123%
5 张晓冰 董事、党委副书记 59 1.229% 0.0123%
6 董淑喜 纪委书记 59 1.229% 0.0123%
7 张军 副总经理 59 1.229% 0.0123%
8 康建 副总经理 59 1.229% 0.0123%
9 常志宏 副总经理 59 1.229% 0.0123%
10 侯福金 副总经理 59 1.229% 0.0123%
11 周亮 总会计师 59 1.229% 0.0123%
12 隋荣昌 董事、董事会秘书 59 1.229% 0.0123%
13 黄晓芸 工会主席 59 1.229% 0.0123%
14 徐俊国 总经理助理 59 1.229% 0.0123%
15 崔建 总经理助理 59 1.229% 0.0123%
16 郭玉波 安全总监 59 1.229% 0.0123%
17 王小蕾 总审计师 59 1.229% 0.0123%
中层管理人员 2738.60 57.05% 0.57%
(131 人)
其他骨干人员 533.40 11.11% 0.11%
(58 人)
合计(206 人) 4320 90.00% 0.90%
5、本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4.34 元/份。
6、本计划行权安排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可行权数量占获
授权益数量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40%
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30%
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行权期 自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30%
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7、本计划行权条件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行权期的 3 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并行权,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
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包括预留):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 以 2018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5%,2021
年税前每股分红不低于 0.155 元,且上述指标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第二个行权期 以 2018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2022
年税前每股分红不低于 0.16 元,且上述指标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第三个行权期 以 2018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5%,2023
年税前每股分红不低于 0.165 元,且上述指标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注:上述指标为剔除京台齐河至德州路段、京台济南至泰安路段及黄河二桥路段产生的影响。根据上述口径计算得出公司 2018 年营业收入为 4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