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50 证券简称:山东高速 公告编号:2020-034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 年 6 月 23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奥体中路 5006 号公司 22 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664,203,00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76.1603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赛志毅先生主持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11 人,出席 4 人,副董事长韩道均先生、董事孟杰先生、梁
占海先生、独立董事范跃进先生、刘剑文先生、魏建先生、王晖先生,因工
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3 人,监事林乐清先生、刘经纬先生,因工作原因
未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隋荣昌先生出席了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部门负责人列
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3,663,934,709 99.9926 263,300 0.0071 5,000 0.0003
2、 议案名称: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3,663,934,709 99.9926 263,300 0.0071 5,000 0.0003
3、 议案名称: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3,663,939,709 99.9928 263,300 0.0072 0 0.0000
4、 议案名称: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3,664,181,209 99.9994 21,800 0.0006 0 0.0000
5、 议案名称: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3,663,964,709 99.9934 238,300 0.0066 0 0.0000
6、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年度国内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3,663,959,709 99.9933 238,300 0.0065 5,000 0.0002
7、 议案名称:关于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3,663,962,709 99.9934 240,300 0.0066 0 0.0000
8、 议案名称:关于注册发行长期含权中期票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3,663,962,709 99.9934 218,500 0.0059 21,800 0.0007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4 2019 年度利润分 9,911,514 99.7805 21,800 0.2195 0 0.0000
配的方案
关于续聘信永中
和会计师事务所
6 (特殊普通合伙) 9,690,014 97.5506 238,300 2.3989 5,000 0.0505
为公司 2020 年度
国内审计机构的
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中,议案七、议案八为特别决议事项,即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票 2/3 以上同意方可通过,其余事项为普通决议事项,即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1/2 以上同意即可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
律师:付胜涛、张冉冉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经合理审查并现场验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及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获得通过,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6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