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50 证券简称: 山东高速 编号:临 2020-011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8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 年度本公司合并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3,043,591,513.37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 2,719,520,386.47 元。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0%的比例提取法定公积金 271,952,038.65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为 2,447,568,347.82 元。母公司 2019 年度累积可供分配利润为 16,060,156,315.89 元。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80 元(含税)。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4,811,165,857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828,243,025.66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60.07%。2019 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
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0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以 10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并决定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提出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发展阶段、盈利水平及经营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章程》、《山东高速未来三年(2017-2019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大股东套现等明显不合理情形或者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等情形。
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内外部因素、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董事和股东的相关意见等。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