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50 证券简称: 山东高速 编号:临 2013-010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临时)于 2013 年 3
月 20 日(周三)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3 年 3 月 15
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的召开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 1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三星旅业
发展有限公司 51%股权的议案
会议决定: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高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
公司”)以 1.53 亿元从济南紫宸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紫宸集团”)收购其
全资子公司三星旅业 51%的股权,参与投资福建漳浦火山岛旅游休闲养生度假区
综合开发项目。鉴于投资公司自有资金不足,会议决定公司向投资公司分期提供
不超过 6 亿元股东借款,其中 1.53 亿元用于支付股权转让款,剩余 4.47 亿元用
于项目启动开发。
详见公司 2013 年 3 月 21 日披露的《对外投资公告(一)》(临 2013-011)。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利嘉实业(福
建)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投资的议案
会议决定:对利嘉实业(福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嘉集团”)所
持权益进行投资,由公司或权属子公司(简称“我方”)与利嘉集团签署有关协
议,以 6.85 亿元收购利嘉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云南正林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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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称“正林公司”)44.9%的股权和账面价值 41730 万元的债权。双方约定,股权
交割后 1 年内,利嘉集团可以按双方约定价格回购上述转让标的;此外,如正林
公司未实现协议约定的经营目标,利嘉集团须按约定价格回购转让标的,否则须
将其持有的正林公司另外的 20%股权补偿给我方,我方受让取得的正林公司股权
比例增至 64.9%。
在董事会审议此项议案时,公司副董事长郑海军先生和董事杜渐先生表示:
从投资收益角度考虑,该项目具有一定的投资价值;但该项目整体上存在潜在的
投资风险,因此投了反对票。
详见公司 2013 年 3 月 21 日披露的《对外投资公告(二)》(临 2013-012)。
三、会议以 1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湖南衡邵高
速公路有限公司提供股东借款的议案
公司即将完成收购湖南衡邵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衡邵公司”)70%
股权的收购工作。鉴于,衡邵公司前期运营资金缺口较大,为补充衡邵公司营运
资金,会议决定,公司在上述股权交割完成后,向衡邵公司分期提供总额不超过
2 亿元的股东借款,并按不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其收取资金占用费。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3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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