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20-081
债券代码:155749 债券简称:19恒力01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9年12月5日、2019年12月23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6日、2019年1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及《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满后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
公司委托西藏信托有限公司设立“西藏信托-恒力石化第四期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该信托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50,193,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1%,成交金额为695,677,752元(不含交易费),成交均价13.86元/股。上述股票按照规定予以锁定,锁定期自2019年12月30日起12个月。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将于2020年12月30日届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08)。
二、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西藏信托-恒力石化第四期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
三、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信托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
2、如存续期限届满后未展期,则本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3、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得提前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届满,在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4、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5、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