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345 股票简称:长江通信 公告编号:2024-025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募投项目之“中介机构费用”已投入完毕,已符合结项条件,公司决定对该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91 号),公司向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65,000 万元。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共计人民币普通股51,505,546.00 股,每股发行价格 12.62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649,999,990.52 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6,425,445.8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643,574,544.72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3 年12 月 19 日出具了《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3]第 ZE10649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独立财务顾问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他文件,公司本次发行募集配套资金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配套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配
资金金额 套资金金额
1 智慧应急指挥产品升级及产 31,754.58 31,754.58 31,754.58
业化项目
2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10,414.81 10,414.81 10,414.81
3 下一代智慧应急数字化转型 17,510.61 17,510.61 17,510.61
关键技术研究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 约 3,820.00 3,887.31
5 中介机构费用 - 约 1,500.00 1,432.69
合计 59,680.00 65,000.00 65,000.00
注 1:调整后拟投入募集配套资金中中介机构费用包含不含税发行费用 6,425,445.80 元,调整后拟投入募集配套资金金额合计为不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的募集资金总额 649,999,990.52元;
注 2: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以及募集资金的实际到位情况和本次交易相关费用的实际发生情况,公司将中介机构费用(包括不含税发行费用)金额由 1,500.00 万元调整为 1,432.69 万元,将补充流动资金金额由 3,820.00 万元调整为 3,887.31 万元及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向上海迪爱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爱斯”)增资实施时账户中产生的利息。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中介机构费用”,截至 2024 年 3 月
27 日,“中介机构费用”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资金专户
募投项目 计划投入 实际投入 剩余募集 累计投入 累计利息 募集资金预
名称 金额 金额 资金 比例 收入扣手 计节余金额
A B C=A-B (%) 续费净额 E=C+D
D
中介机构 1,432.69 1,432.69 0.00 100.00 185.35 185.35
费用
注:节余金额均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累计利息收入扣手续费净额,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同意在公司完成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及向全资子公司迪爱斯增资(迪爱斯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121923916010000)事项后,公司将办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027900067810000)的注销手续,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将转至公司一般账户。因此,本次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审议,无需监事会、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具体情况
公司“中介机构费用”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1,432.69 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介机构费用”投入完毕,已符合结项条件。因此公司将募投项目“中介机构费用”进行结项,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将于近期注销“中介机构费用”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027900067810000),受银行结息的影响,上述募集资金账户的节余资金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金额以转出当
日专户余额为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