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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345 沪市 长江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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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345:长江通信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08


证券代码:600345        证券简称:长江通信        公告编号:2019-039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于
2019 年 8 月 7 日下午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同意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独立董事对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现将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9年3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武汉烽火众智数字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烽火众智”、“标的公司”)100%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 10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后,烽火众智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在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所做的工作

    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
2019 年 3 月 5 日开市起停牌(公告编号:2019-009)。


    2019 年 3 月 12 日,公司披露了《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0)。

    2019 年 3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
所申请,公司股票于 2019 年 3 月 19 日上午开市起复牌。

    2019 年 3 月 19 日,公司披露了《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他相关公告。

    2019 年 3 月 25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武汉长江
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372 号)(公告编号:2019-018)。

    2019 年 4 月 2 日,公司披露了《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9)。

    2019 年 4 月 4 日,公司披露了《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20)。

    2019 年 4 月 11 日,公司披露了《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19-021)。

    2019 年 5 月 7 日,公司披露了《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31)。

    2019 年 6 月 7 日,公司披露了《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33)。

    2019 年 7 月 10 日,公司披露了《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35)。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7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同意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告编号:2019-039)。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及停复牌业务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严格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三、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自筹划本次重组事项以来,公司积极推进相关事宜,组织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等相关工作。因近期市场环境发生了一定变化,交易双方最终未能就本次重组的交易价格等核心条款达成一致意见,经充分审慎研究及友好协商,公司及主要交易对方认为现阶段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条件不成熟,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四、承诺事项

    公司将在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刊登后及时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公司在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告后的一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五、公司提示性内容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