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345 股票简称:长江通信 公告编号:2017-030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公司股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收到股东武汉长江经济联合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发公司”)通知,长发公司在未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下,近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减持公司股份1,260,000股,减持股份数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64%。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长发公司基本情况
长发公司系本公司发起人股东,1996年公司设立时,长发公司
认购1,49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4%。公司于2000年上市后,
经2002年6月本公司利润分配(每10股送2股)以及2006年8月
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份获得非流
通股股东4股股份对价),截至本次减持前,长发公司持有本公司股
份1,519,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77%。
长发公司系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武汉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0.52%股权)的控股子公司。
二、长发公司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长发公司本次减持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因急需资金用于经营活动,长发公司分别于2017年11月14日、15日、16日、17日、20日、21日、22日、23日、24日、12月14日(共计10个交易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462,1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23%;于2017年12月8日与广发证券通过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减持公司股份797,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本次减持后,长发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259,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3%。
经公司对照相关制度自查,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本次减持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长发公司未按上述规定执行。
三、长发公司的致歉声明
长发公司一贯严格遵循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本次减持行为未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系长发公司对监管部门出台的新政策法规学习不深入、理解不到位所致。长发公司就本次减持行为向公司全体股东及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长发公司一定从此次事件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加强对证券交易相关法规的学习,提高守法合规意识,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项的再次发生。
四、长发公司关于十二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的承诺
长发公司承诺:
1、本次通过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减持的公司股份797,900股将
在约定期限到期时全额购回。
2、未来十二个月内不再减持公司股份;此后若有减持计划,将按照相关规定要求严格执行。
五、备查文件
长发公司出具的《长发公司关于减持长江通信股份的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