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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343 沪市 航天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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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343:航天动力关于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9

600343:航天动力关于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

            《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为公司或公司的分、子公司提供不超过柒亿元的免担保信用综合授信业务;同时,公司或公司的分、子公司将部分日常资金,可在不超过壹拾亿元的额度内存与财务公司。

  ●该项交易有利于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在为公司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融资渠道的同时降低了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朱奇、申建辉、张长红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方股东将回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为公司或公司的分、子公司提供不超过柒亿元的免担保信用综合授信业务;同时,公司或公司的分、子公司将部分日常资金,可在不超过壹拾亿元的额度内存与财务公司。该协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三年。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由于财务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控制的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财务公司属于公司关联方,上述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财务公司贷款余额为 35,300.00 万元,存款
余额为 69,609.54 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财务公司是由集团公司及其成员单位共同出资设立,经中国银行业监督委员会批准,为集团公司及其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史伟国

  注册资本:650,000 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 31 号-01 至 03 层,07 至 09 层。

  主营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财务公司于 2001 年成立,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受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督管理,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支持我国航天事业持续稳定发展,由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以及集团公司其他十六家成员单位共十七方共同出资设立的一家非银行金融机构,注册资本金人民币 65亿元,持有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 91110000710928911P 的企业法
人 营 业 执 照 ; 中 国 银 行 业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北 京 监 管 局 颁 发 的 编 号 为
L0015H211000001 号金融许可证。

  财务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1,742.07 亿
元,净资产 133.85 亿元;实现营业收入 40.5 亿元、净利润 18.05 亿元。

    三、关联交易内容和金融服务协议主要条款

    (一)关联交易内容及金融服务主要内容

  1.财务公司同意按规定向公司及公司的子公司(子公司应为集团公司的成员单位)提供以下金融服务业务:(1)存款服务;(2)综合授信服务;(3)结算服务;(4)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2.财务公司在为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提供上述金融服务业务的同时, 承诺遵
守以下原则:

  (1)公司及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规定的利率,不低于国内一般商业银行向集团公司各成员单位提供同种类存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也不低于财务公司吸收集团公司各成员单位同种类存款所定利率。
  (2)公司及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贷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计算发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基础上,综合考虑期限、业务类别、产业政策、客户性质、风险溢价等因素进行定价。财务公司将严格执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等监管机构对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有关政策,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贷款服务,贷款利率应具有竞争性。

  (3)公司及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票据贴现、票据承兑、融资租赁等信贷利率及费率,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向集团公司各成员单位提供同种类服务的同期同档次信贷利率及费率水平。

  (4)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免费提供结算服务,除由中国人民银行收取的结算手续费外。

  (5)财务公司应确保资金管理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产负债风险,满足公司支付需求。财务公司方应协助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资金平台系统建设,加强对公司成员单位的资金管理。

  3.在遵守本协议的前提下,公司与财务公司应分别就相关金融服务的提供进一步签订具体合同/协议以约定具体交易条款,该等具体合同/协议必须依据并符合本协议的原则、条款和相关的法律规定。

    (二)财务公司承诺

  财务公司承诺以下情形之一出现时,将于情形发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公司,并采取或配合公司采取相应措施避免损失的发生或扩大:

  1.财务公司发生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重大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2.发生可能影响财务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经营风险等事项;

  3.财务公司的股东对财务公司的负债逾期 1 年以上未偿还;

  4.财务公司任何一项资产负债比例指标不符合监管要求的;

  5.财务公司出现因违法违规被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或责令整顿等行政监管措施。


    (三)协议的生效、变更及解除

  1.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并于协议项下之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协议自生效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2.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可以变更和解除。在达成书面协议以前,协议仍然有效。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对协议进行单方面的变更、修改或解除。

    (四)争议的解决

  凡因签订及履行协议所发生的或与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或索赔,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的结果是终局的,对协议双方均有约束力。

    四、关联交易风险防范措施

  1.财务公司承诺确保资金管理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金负债风险,满足公司支付需求。

  2.财务公司承诺定期向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报告,如有需要,将不定期提供月度会计报表。

  3.财务公司承诺一旦发生可能危及公司存款安全的情形或其他可能对公司存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将及时向公司履行告知义务。同时,公司也将立即转出所存款项。

  4.公司及子公司可随时提取在财务公司的全部存款,以检查相关资金的安全性。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作为集团公司内部金融服务供应商,对公司的运营情况较为了解,双方沟通顺畅,有利于为公司提供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其所提供的存贷款利率不低于国有商业银行提供的同类业务利率,在为公司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融资渠道的同时降低了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六、该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朱奇、申建辉、张长红回避表决,由 5 位非关联方董事投票表决。该议案获得全部非关联董事全票表决通过。本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本事项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审议过程中关联方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财务公司能够为公司提供公平合理的利率政策,节约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财务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均受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管,不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情形,各项监管指标符合监管要求,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我们同意《关于公司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符合为公司提供各项金融服务的资质,亦能够为公司提供公平合理的利率政策,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此项议案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应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四)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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