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40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编号:临2024-004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公司向其股东
提供盈余资金分配暨财务资助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提高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资金占压,公司下属公司对外合作的房地产项目公司(即项目公司)在充分预留项目公司自身保交楼资金和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后,将向其股东按持股比例对项目公司暂时闲置盈余资金进行分配调用暨财务资助。针对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公司于2023年8月3日召开的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了在2023年12月31日前,项目公司对相关公司(即控股子公司的外部股东)提供暂时闲置盈余资金分配调用暨财务资助不超过4.99亿元额度;
近期公司下属两家项目公司在股东大会批准范围内,与其外部股东签订《借款协议》,并根据协议安排以及项目公司资金情况,将暂时闲置盈余资金向外部股东分配调用,合计涉及金额为0.31亿元。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本次财务资助基本情况
公司房地产开发等业务采用项目公司模式与其他方开展合作,项目开发过程中,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资金占压,项目公司股东方通常在充分保障项目后续经营建设和正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基础上,依据合作协议,结合项目进度和整体资金安排,按出资比例分配调用项目公司账面暂时闲置盈余资金,后续根据项目公司资金需求,股东方可及时归还分配资金。
近期公司下属两家项目公司与其外部股东签订《借款协议》,并根据协议安排以及项目公司资金情况,将暂时闲置盈余资金向外部股东分配调用,合计涉及金额0.31亿元。
(二)上述事项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18日、2023年8月3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下属公司2023年下半年向其股东提供盈余资金分配暨财务资助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在2023年12月31日前,项目公司在不超过4.99亿元额度范围内,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决策实施具体的财务资助事宜。本次新增财务资助在前述股东大会授权额度内,截至2023年12月31日股东大会批准的下属公司向其股东提供往来资金分配调用暨财务资助额度使用情况详见附件一。
(三)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下属项目公司提供上述财务资助是基于正常经营需要和与合作方合作协议约定执行,不会影响公司“保交楼”及正常业务开展的资金使用。
被资助对象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范围,且不是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上述财务资助事项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被资助对象具体信息详见本公告附件二及附件三。
二、财务资助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下属两家项目公司将其暂时闲置盈余资金向其外部股东按照股东持股比例进行分配调用,并与相关股东签署《借款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序 项目 被资助对象在 协议约定 借款
号 被资助对象 公司 项目公司的持 资助金额 借款期限 利率
股比例(%) (万元)
上海麦鹏置业 嘉善裕辰房 借款期限为36个月, 不计
1 有限公司 地产开发有 49.90 998.00 自实际放款日至2026 利息
限公司 年12月20日。
2 北京贯天德俊 大厂回族自 30.00 1,050.00 自实际放款日至出借
科贸有限公司 治县裕坤房 人发送盖章版书面通 不计
香河嘉华房地 地产开发有 知或出借人财务总监 利息
3 产开发有限公 限公司 30.00 1,050.00 签字确认的书面通知
司 确定的还款之日。
合计 3,098.00 —— ——
三、风险防范措施
对于为公司控股项目公司的外部股东提供财务资助,是项目公司在其股东
对项目公司的投入资金及预计收益总体金额范围内,并且在充分预留了项目保交楼和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后,向各方股东提供的财务资助,符合行业惯例。控股子公司的外部股东取得调用时,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也可按照相应出资比例同时调用盈余资金,不存在项目公司其他股东或合作方侵占公司利益的情况,亦不会对项目公司开发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造成影响。在分配调用后,如后续项目公司因业务需要出现资金需求,各股东方应按照项目公司的通知要求及时归还分配调用资金。
在实施财务资助过程中,公司将密切关注财务资助对象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情况,积极防范风险,确保资金安全。一旦发现资助对象存在潜在偿还风险,项目公司将停止对其分配,对其不及时偿还的金额,项目公司将以股东在项目中的历史投入(包括注册资本和股东借款)和未来股权收益权(包括项目公司分红等)等作为资金偿还保证。
四、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截至2023年11月30日,上市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4.7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3.67亿元的5.06%,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即下属参股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外部股东)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114.3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22.12%,其中逾期未收回的金额为1.54亿元,该逾期未收回涉及的合作项目因已完成项目交付及合作等项目公司待清算注销或目前项目公司账面资金能够满足项目开发及公司运营所需,因此项目暂未要求股东方交回前期分配资金,后续将根据项目公司资金需求在必要时调回。针对已完成项目交付或合作的项目公司,合作方将在项目公司完成项目清盘后退出项目公司。根据目前测算,合作方退出时可分配资金高于项目公司对其财务资助余额,因此项目公司对其财务资助将在合作方可分配资金中抵扣,该安排对项目公司经营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以公司后续披露的经审计定期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13 日
附件一: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3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额度清单及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序 资助对象 提供资金分配调用项目公司 被资助对象持有合作 股东大会批准 截至 2023 年 12 月 截至 2023 年 12 月
号 项目公司股比(%) 财务资助额度 31 日已使用额度 31 日剩余额度
1 北京辰越木康科贸有限公司 固安孔雀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8.86552 2,737.01 - 2,737.01
固安孔雀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67.68182 1,000.00 - 1,000.00
2 北京弘博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固安孔雀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2.13448 2,262.99 - 2,262.99
3 北京泰元非常道管理咨询有限公 固安裕荣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7.5418 7,508.36 7,500.00 8.36
司
大厂回族自治县裕坤房地产开发有 30.00 5,400.00 1,050.00 4,350.00
4 北京贯天德俊科贸有限公司 限公司
南京裕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73.00 383.25 292.00 91.25
5 香河嘉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大厂回族自治县裕坤房地产开发有 30.00 5,400.00 1,050.00 4,350.00
限公司
6 常州市卓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舒城裕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9.00 490.00 - 490.00
7 江西中奥置业有限公司 湖州南浔裕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9.00 3,920.00 - 3,920.00
8 北京聆智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德清裕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9.31615 11,507.44 8,700.78 2,806.66
9 宁波宏可意科技有限公司 20.68385 4,826.37 3,649.22 1,177.15
10 上海麦鹏置业有限公司 嘉善裕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9.90 2,919.15 998.00 1,921.15
11 上海骏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