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22-056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务逾期、债务重组进展等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2022年8月31日,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夏幸福”)累计未能如期偿还债务金额合计576.48亿元(不含利息,公司金融债务在签署《债务重组协议》后将按照重组协议约定的到期日执行,相应债务金额在调整后的到期日前将从未能如期偿还债务金额中予以剔除);
截至2022年8月31日,公司《华夏幸福债务重组计划》中金融债务已签约实现债务重组的金额累计为1,203.15亿元;
《华夏幸福债务重组计划之补充方案》涉及公司下属公司股权结构调整,且最终调整方式及比例需结合债权人选择的情况确定,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在具体实施前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因此“股”涉及的相关事项及实施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推进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根据“股”涉及相关事项的具体实施情况(包括与债权人签署及履行相关协议或文件的情况)确定“股”涉及的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自公司前次披露(2022年8月6日)诉讼、仲裁情况后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公司新增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合计为13.33亿元,目前部分案件尚在进展过程中,案件的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尚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以后期间利润的影响。
受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环境、信用环境叠加多轮疫情影响,2020年第四季度以来公司面临流动性阶段性风险,公司融资业务受到较大影响,公司业务正常开展也受到一定影响。在上述背景下,公司金融债务发生未能如期偿还的情况,并发生相关诉讼、仲裁案件。为化解公司债务风险,加快促进公司有序经营,公司在省市政府及专班的指导和支持下制订《华夏幸福债务重组计划》(以下简称“《债
务重组计划》”)并于2021年10月8日披露了《债务重组计划》主要内容,目前正在积极推进《债务重组计划》落地实施相关事宜。截至2022年8月31日,《债务重组计划》中2,192亿元金融债务已签约实现债务重组的金额累计为1,203.15亿元,为全力保障金融债务重组签约,更好的保障债权人利益,争取进一步妥善清偿债务,公司坚决贯彻“不逃废债”原则,在《债务重组计划》基础上,拟增加偿债资源和选择权,制订了《华夏幸福债务重组计划补充方案》(以下简称“《补充方案》”)。现将上述相关事项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一、部分债务未能如期偿还相关情况
自 2022 年 8 月 1 日至 2022 年 8 月 31 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新增未能如期
偿还银行贷款、信托贷款等形式的债务金额 112.9 亿元(不含利息),公司累计未能如期偿还债务金额合计 576.48 亿元(不含利息,公司金融债务在签署《债务重组协议》后将按照重组协议约定的到期日执行,相应债务金额在调整后的到期日前将从未能如期偿还债务金额中予以剔除)。
公司将坚决恪守诚信经营理念,积极解决当前问题,落实主体经营责任。以“不逃废债”为基本前提,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公平公正、分类施策的原则,稳妥化解华夏幸福债务风险,依法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
二、《债务重组计划》相关进展情况
为化解公司债务风险,加快促进公司有序经营,公司在省市政府及专班的指导和支持下制订《债务重组计划》并于2021年10月8日披露了《债务重组计划》主要内容。
公司在省市政府及专班的指导下持续推进《债务重组计划》,截至2022年8月31日,《债务重组计划》中2,192亿元金融债务已签约实现债务重组的金额累计为1,203.15亿元,相应减免债务利息、豁免罚息金额共计107.70亿元。另外,公司根据债务重组相关工作的推进情况,对已签署《债务重组协议》中适用“兑、抵、接”清偿方式的相关债权人已启动两批现金兑付安排,合计将兑付金额为19.16亿元。
三、《补充方案》主要内容
为全力保障金融债务重组签约,更好的保障债权人利益,争取进一步妥善清
偿债务,公司坚决贯彻“不逃废债”原则,在《债务重组计划》基础上,拟增加偿债资源和选择权,特制订《补充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新增资源情况
公司通过梳理现有优质、有潜力的资产,搭建以物业服务、选址服务、园区运营服务(业务载体为公司下属公司幸福基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伙伴产业服务有限公司、苏州火炬创新创业孵化管理有限公司)为核心的“幸福精选”平台,以“幸福精选”平台股权作为新增偿债资源实施以股抵债(以下将此偿债资源简称“股”)。通过“幸福精选”平台股权以股抵债的实施比例及最终清偿债权金额等将根据债权人选择情况最终确定,因此以后续具体实施情况为准。
(二)新增资源清偿选择权
《债务重组计划》中“展”、“兑抵接”类全部金融债务债权人(包含已签署和未签署《债务重组协议》)均同等享有偿债资源选择权。其中,“展”类债权人可在持有的全部债权金额范围内,以债权本金金额 10%的整数倍实施以股抵债;“兑抵接”类债权人因“兑”及“抵”已妥善安排清偿资源,则仅以其“接”部分对应债权为限,以债权本金金额 10%的整数倍实施以股抵债(亦可选择将“接”部分全部选择以股抵债)。
自《补充方案》公布日(即 2022 年 9 月 16 日)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为选
择“股”的选择期。在此期间内,债权人可通过与公司签署《债务重组协议》及《补充协议》等方式进行选择,未选择“股”的债权人仍按《债务重组计划》
原定方式进行清偿。特别的,自《补充方案》公布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内选
择“股”的债权人可进一步享受该方式的优惠价格。
公司将根据债权人选择方案的情况合理调配新增资源。
(三)“股”的退出路径
为保障选择“股”的债权人收益的实现,后续公司将全力推动“幸福精选”平台资本运作相关安排,择机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幸福精选”平台在资本市场独立上市、将“幸福精选”平台股权以现金方式出售等方式协助债权人实现“股”的退出。在后续退出阶段,公司将根据实际实施方案履行必要的审批
程序及披露义务。
(四)“股”的实施风险及其他
《补充方案》涉及公司下属公司股权结构变更,且最终调整方式及比例需结合债权人选择的情况确定,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在具体实施前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因此“股”涉及的相关事项及实施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推进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续,在债权人确定选择《补充方案》且公司履行完毕必要的审批程序后,公司将与相关债权人就《补充方案》中“股”涉及的事项签署相关协议或文件,并基于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根据相关协议或文件实际签署和履行的情况,确定“股”涉及的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四、诉讼、仲裁相关情况
近期公司新增诉讼、仲裁案件涉案金额合计为 13.33 亿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21.13%,具体新增诉讼、仲裁案件及过往案件进展情况详见附件。
本公告涉及的部分诉讼、仲裁案件目前尚在进展过程中,尚待司法机关审理及公司与相关当事人积极谈判协商,案件的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尚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以后期间利润的影响,部分已调解执行案件对公司利润无重大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诉讼、仲裁案件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17 日
附件:诉讼、仲裁案件情况
1、新增案件情况
公司
所处 涉案金额 目前进展/
当事 当事人对方 主要案由 (万元) 主要诉讼和仲裁请求 所处阶段
人地
位
入园企业、新 请求判令被告一退还原告装修补贴扶持资金、建设扶持资金及相应利息合计 2,021.27
设项目公司、 产业招商 2,021.27 万元;被告二、被告三对被告一以上退款及利息承担连带责任;被告承担案件受理费、 已立案
入园企业之 纠纷 保全费。
原告 股东
1,000 万以下案件
商品房购买 商品房销
方 售合同纠 273.90 请求判令被告支付购房款。 已立案
纷类
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工程款本金及逾期付款利息合计 2,084.71 万元,确认申请人在
2,084.71 被申请人拖欠的工程款范围内对案涉工程拍卖或折价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被申请 已立案
人承担仲裁费、保全费。
建设工程 2,084.66 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拖欠工程款及利息合计 2,084.66 万元,并承担仲裁费用。 已立案
被告 建设工程施 施工合同 1,415.30 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工程款及利息合计 1,415.30 万元,原告对本案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 已立案
工方 纠纷 价款享有建设工程款优先受偿权,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请求判令被告一支付原告工程款及逾期利息合计 5,766.64 万元,确认原告对被告一应
5,766.64 付的上述工程款范围内对系争工程的折价或拍卖、变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被告二、 已立案
被告三对被告一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判令三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
保全担保费等费用。
公司
所处 涉案金额 目前进展/
当事 当事人对方 主要案由 (万元) 主要诉讼和仲裁请求 所处阶段
人地
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