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21-087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仲裁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仲裁申请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申请人
涉案的金额:本金17亿元及相应利息、违约金等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仲裁事项尚未开庭审理,案件的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尚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以后期间利润的影响。
截至目前,公司近12个月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累计约71亿元。
一、本次仲裁的基本情况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夏幸福”)于近日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仲裁通知,湖州鼎鸿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州鼎鸿”)为华夏幸福德清县雷甸产业新城PPP项目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底层标的债权债务人,因其未能按期偿还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谷信托”,代表金谷·华夏幸福德清县雷甸产业新城PPP项目财产权信托)享有的本金金额为19.10亿元的债权(以下简称“标的债权”),金谷信托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了仲裁,具体情况如下:
1、仲裁机构名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2、当事人
申请人:金谷信托
被申请人:湖州鼎鸿
3、案由
根据金谷信托与九通基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通基业”)签署的《债
权转让协议》,及湖州鼎鸿与九通基业签署的《债权债务确认协议》,金谷信托对
湖州鼎鸿享有的标的债权,湖州鼎鸿应于 2021 年 3 月 1 日偿还本金 1 亿元及利
息 0.29 亿元,湖州鼎鸿未能按期偿还前述本金和利息。2021 年 4 月 14 日,金
谷信托基于湖州鼎鸿的上述违约情形,宣布标的债权提前到期,并要求湖州鼎鸿提前清偿全部未偿还本金 17 亿元、到期未付利息及逾期偿还本金和利息的违约金及相关费用。
4、仲裁请求
(1)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偿还标的债权本金17亿元;
(2)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偿还标的债权本金17亿元的利息;
(3)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逾期偿还标的债权本金及利息的违约金;
(4)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因本案承担的律师费;
(5)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因本案支出的保全费、保险费、催收费等合理费用;
(6)申请人就被申请人对德清县人民政府所享有的德清县雷甸产业新城PPP项目收益权及已形成的及未来形成的应收账款在第1-5项仲裁请求范围内享有优先清偿权;
(7)由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仲裁费。
二、最近12个月累计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近12个月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累计约7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1.5%。
三、本次公告的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以后期间利润等的影响
1、本次仲裁事项尚未开庭审理,案件的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尚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以后期间利润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