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20-151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第二批股票期权
行权条件及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本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为 90 人,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为 90 人;
股票期权可行权数量为 1,687.413 万份,限制性股票拟解锁数量共计
1,616.628 万股;
行权股票来源为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董事
会将根据政策规定的行权窗口期,统一为激励对象申请办理股票期权行权及
相关的行权股份登记手续;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尚需公司向有关机构申请办理相关股份解除限售手续,
公司将及时发布相关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8 日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第二批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及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以下简称“解锁期”)解除限售(以下简称“解锁”)条件均已成就,被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90 名激励对象符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可行权数量为 1,687.413 万份,90 名激励对象符合第二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本次限制性股票可解锁数量为 1,616.628 万股,公司将根据董事会审议确认的情况,向相关部门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手续及在政策规定的行权窗口期统一为激励对象申请办理股票期权行权及相关的行权股份登记手续。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权激励计划审议程序
1、2018 年 6 月 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明确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9 日披露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2、2018 年 6 月 9 日至 2018 年 6 月 28 日,监事会在公司官网发布了《华夏
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间内,公司监事
会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18 年 6 月 29 日,公司第
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的议案》,并于
2018 年 6 月 30 日披露了《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决议公告》。
3、2018 年 7 月 5 日,公司 2018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18
年 7 月 6 日披露了《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公告》、《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
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及《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根据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公司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发生信
息泄露的情形,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6 日披露了《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二)股权激励计划历次授予及授予权益变动情况
1、2018 年 7 月 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调整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其中,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 653.50 万份,预
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 653.50 万股),确定 2018 年 7 月 6 日为授予日,
向 130 名激励对象授予 5,227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27.46 元/股;向 130
名激励对象授予 5,227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3.28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调整和授予事宜发表了明确的意见。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3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登上海分公司”)完成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手续,登记数量为 5,187 万份,
激励对象人数为 129 人;于 2018 年 9 月 20 日完成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手
续,登记数量为 4,830.5 万股,激励对象人数为 125 人。
2、2018 年 12 月 24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此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事宜发表了明确的意见;2019 年 1 月 14 日,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批准注销任海军等 6 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82 万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以 13.28 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66
万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29 日在中登上海分公司完成上述
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于 2019 年 3 月 12 日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注销登记手续。
3、2019 年 6 月 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此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事宜发表了明确的意见;2019 年 6 月 28 日,公司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批准注销张来等7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37万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以 13.28 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王永腾等 4 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67 万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 日在中
登上海分公司完成上述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于 2019 年 8 月 13 日完成上述限制
性股票的注销登记手续。
4、2019 年 6 月 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
议案》,并确定 2019 年 6 月 6 日为授予日,向 8 名激励对象授予全部预留部分
的 653.50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29.94 元/股;向 8 名激励对象授予全部预
留部分的 653.5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4.97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本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权益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9 年 7 月 2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调整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此次激励计划相关调整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发表了明确的意见;2019 年 8 月 20 日,公司 2019 年第
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批准注销孙明非、周华兵两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60 万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以 13.28 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两名激励对象持
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40 万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16 日在中登上海分公司完成上述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于 2019 年 10 月 22
日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注销登记手续。
6、2019 年 11 月 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根据 2018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将首次授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 12.08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此次调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事宜发表了明确的意见。
7、2019 年 11 月 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此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事宜发表了明确的意见。2019 年 11 月 22 日,公司 2019 年第十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批准注销崔镝等 4 名离职激励对象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确认符合行权条件的 45 万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以及其中 3 名激励对象确认放弃行权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18 万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以 12.08 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 4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41.7 万股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30 日在中登上海分公司完成上述股票期权的
注销手续,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注销登记手续。
8、2020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此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事宜发表了明确的意见。2020 年 5 月 20 日,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上述议案,批准注销刘恒等 15 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确认符合行权条件以及符合行权条件但确认放弃行权的 384 万份首次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