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19-206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增持计划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华夏幸福基业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华夏控股”)及一致行动人北
京东方银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银联”)拟自 2019 年 10 月 24
日起 6 个月内,以自有资金增持公司总股本 1%对应的股份,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
增持计划进展情况:2019 年 10 月 24 日至 2019 年 11 月 4 日,华夏控股
及一致行动人东方银联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
增持公司 15,932,536 股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3,008,056,709 股的 0.53%,
累计增持数量已超过本次股份增持计划拟增持股份数量的 50%。
公司股价波动可能导致后续增持计划实施的时间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5 日披露了《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
东及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及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203)。2019年 11 月 4 日,公司收到华夏控股及东方银联的通知,华夏控股及一致行动人东
方银联自 2019 年 10 月 24 日至 2019 年 11 月 4 日累计增持公司股份的数量已超
过增持计划拟增持股份数量的 50%。具体情况如下:
一、增持主体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华夏控股及一致行动人东方银联。
(二)增持主体已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截至本公告日,华夏控股持有公司1,076,132,684股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5.78%;鼎基资本持有公司20,520,000股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8%;东方银联持有公司9,162,468
股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0%;华夏控股及一致行动人鼎基资本、东方银联合计持有公司1,105,815,152股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6.76%。
二、增持计划主要内容
(一) 增持原因:华夏控股及一致行动人东方银联本次增持及对后续增持计划的安排,是基于对中国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的判断与支持,以及对公司业务未来发展及投资价值的长期看好;
(二) 增持股份种类:公司普通股A股股票;
(三) 增持股份数量:华夏控股及一致行动人东方银联将在实施期限内增持公司总股本1%对应的股份,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如公司发生总股本变动的情形,增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四) 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华夏控股及东方银联将根据其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结合二级市场波动情况,实施增持计划;
(五) 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增持计划首次实施之日(2019年10月24日)起6个月内实施,增持主体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则中有关窗口期及其他买卖股票的相关规定,保障增持计划的实施。
(六)拟用于实施增持计划的资金安排:华夏控股及东方银联自有资金。
本次增持计划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5 日披露的临 2019-203
号公告。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华夏控股及一致行动人东方银联于 2019 年 10 月 24 日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 6,237,417 股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的 0.2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5 日披露的临 2019-203 号公告。
(二)华夏控股及一致行动人东方银联于 2019 年 10 月 25 日至 2019 年 11
月 4 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增持公司9,695,119 股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32%。
综上,华夏控股及一致行动人东方银联自 2019 年 10 月 24 日至 2019 年 11
月 4 日已累计增持公司 15,932,536 股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53%,增持
数量已超过本次股份增持计划拟增持股份数量的 50%。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公司股价波动可能导致后续增持计划实施的时间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五、其他事项说明
(一) 华夏控股及一致行动人东方银联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后 6 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二) 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三)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华夏控股及一致行动人东方银联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