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19-163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第一批股票期权
行权条件及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本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为 114 人,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为 113 人;
股票期权可行权数量为 1,963.20 万份,限制性股票拟解锁数量共计 1,863
万股;
行权股票来源为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政策规定的行权窗口期,统一为激励对象申请办理股票期权行权及相关的行权股份登记手续;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尚需公司向有关机构申请办理相关股份解除限售手续,公司将及时发布相关公告。
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以下简称“解锁期”及“解锁”)条件均已成就,被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114 名激励对象符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可行权数量为 1,963.20 万份,113 名激励对象符合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本次限制性股票可解锁数量为1,863 万股,公司将根据董事会审议确认的情况,向相关部门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手续及在政策规定的行权窗口期统一为激励对象申请办理股票期权行权
及相关的行权股份登记手续。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权激励计划审议程序
1. 2018 年 6 月 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
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
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明确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就
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9 日披露了本次激励计划相
关事项。上述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临 2018-123、临 2018-124 号等公告;
2. 2018 年 6 月 9 日至 2018 年 6 月 28 日,监事会在公司官网发布了《华夏幸福
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间内,公司
监事会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18年6月29日,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的议案》,并于 2018 年 6 月 30 日披露了《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
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上述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临 2018-145
号公告;
3. 2018 年 7 月 5 日,公司 2018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华夏
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并于 2018 年 7 月 6 日披露了《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七次临
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
限公司 2018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及《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
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根据公司对内幕信息知
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公司未
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发
生信息泄露的情形,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6 日披露了《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
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上述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临2018-147、临2018-148
号公告。
(二)股权激励计划历次授予及授予权益变动情况
1. 2018 年 7 月 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调整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激励对象
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其中,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
653.50 万份,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 653.50 万股),确定 2018
年 7 月 6 日为授予日,向 130 名激励对象授予 5,227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
格为 27.46 元/股;向 130 名激励对象授予 5,227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格为 13.28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调整和授
予事宜发表了明确的意见。上述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临 2018-149、临
2018-150、临 2018-151、临 2018-152 号公告;
2. 2018 年 9 月 3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完成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手续,登记数量为
5,187 万份,包括激励对象人数为 129 人。上述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临
2018-190 号公告;
3. 2018 年 9 月 20 日,公司在中登上海分公司完成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
手续,登记数量为 4,830.5 万股,包括激励对象人数为 125 人。上述内容详
见公司发布的临 2018-213 号公告;
4. 2018 年 12 月 24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此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事宜发表了明确的意见;2019 年 1 月 14 日,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批准注销任海军等 6 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
票期权共计 82 万份,以及以 13.28 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66 万股;2019 年 1 月 29 日,公司在中登上
海分公司完成任海军等 6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82 万份股票
期权的注销手续,2019 年 3 月 12 日办理完毕任海军等 6 名离职激励对象持
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66 万股限制性股票注销登记手续。上述内容
详见公司发布的临 2018-287、临 2018-289、临 2019-008、临 2019-046 号公
告;
5. 2019 年 6 月 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此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事宜发表了明确的意见;2019 年 6 月 28 日,公司 2019 年第五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批准注销张来等 7 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
期权共计 137 万份,以及以 13.28 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王永腾等 4 名离职
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67 万股;2019 年
8 月 2 日,公司在中登上海分公司完成张来等 7 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
授但尚未行权的 137 万份股票期权注销,于 2019 年 8 月 13 日办理完毕王永
腾等 4 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67 万股限制性股票
注销登记手续。上述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临 2019-107、临 2019-108、临
2019-109、临 2019-129、临 2019-150 号公告;
6. 2019 年 6 月 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
议案》,并确定 2019 年 6 月 6 日为授予日,向 8 名激励对象授予全部预留
部分的 653.50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29.94 元/股;向 8 名激励对象授
予全部预留部分的 653.5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4.97 元/股。公司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本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权益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上
述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临 2019-107、临 2019-108、临 2019-110 号公告;
7. 2019年7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 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调整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此次激励计划相关调整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发表了明确的意见;2019 年 8 月 20 日,公司 2019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批准注销孙明非、周华兵两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
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60 万份,以及以 13.28 元/股的价格回购注
销两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40 万股;
截至目前,前述期权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手续尚未办理。上述内容详
见公司发布的临 2019-139、临 2019-140、临 2019-141、临 2019-142、临
2019-160 号公告。
(三)本次确认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及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相关情况
公司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