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17-157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永续债权投资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夏幸福”)拟与华能贵诚信托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能信托”)签署《永续债权投资合同》。本次交易涉及华能信托设立“华能信托幸福基业永续债投资单一资金信托”,并通过信托项下的信托资金向华夏 幸福进行永续债权投资,金额为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投资期限为无固定期限。
2. 本次签署《永续债权投资合同》对公司2017年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和净利润等不构成
重大影响。
3.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批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对方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田军;
注册资本:420,000万元;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南路6号购物中心商务楼一号楼24层5、6、7号;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资金信托;(二)动产信托;(三)不动产信托;(四)有价证券信托;(五)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 (六)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 (七)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 (八)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 (九)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十)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十一)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十二)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十三)从事同业拆借;(十四)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华能信托的控股股东为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
二、本次交易主要内容
1. 金额: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
2. 用途: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的产业园区开发建设。
3. 期限:永续债权投资期限为无固定期限。
4. 利率:永续债权投资期限内,投资收益率由初始投资收益率(“利率”)和
重置投资收益率组成,在每个投资期限届满后,投资收益率将发生重置,具体约定为:
(1)初始投资收益率:初始投资期限内年化投资收益率为6%/年。
(2)重置投资收益率:每个投资期限届满后的次日(“重置日”)起(含当日),投资收益率应重置,每次重置后的年化投资收益率应在前一个投资 期限所适用的投资收益率的基础上跃升 300个基点(即 3.0%),即满2.5 年后,第2.5年至第3.5年的年利率在第2.5年年利率基础上加300个基点(3%),以此类推,直至年利率达到“初始投资收益率+12%”。
5. 强制付息事件:(1)借款人向普通股股东分红;(2)借款人减少注册资本;
(3)借款人宣布清算;(4)借款人按本合同约定宣布本合同项下永续债权全部到期。
三、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 本次投资没有明确的投资期限,且除非发生各方约定的强制付息事件,公司
可将当期的利息以及已经递延的利息及孳息递延支付,且不受任何递延支付次数的限制,即本次交易公司不存在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根据《企 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将华能信托本次投资作为权益工具计入公司所有者权益,具体情况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2.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增强现金流的稳定性,优化公司资产负
债结构,本次交易对公司2017年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和净利润等不构成重
大影响。
四、审批程序
本次签署《永续债权投资合同》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批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