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12-04
华夏幸福基业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青岛市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达成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华夏幸福基业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青岛市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经过友好协商,本着真诚合作的原
则,就整体合作开发建设经营青岛市城阳区河套街道约定区域的相关
合作事宜达成初步意向,并签订《关于整体合作开发建设经营青岛市
城阳区河套街道约定区域合作框架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
一、协议主要内容
(一) 协议双方
甲方:青岛市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
乙方:华夏幸福基业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二) 合作原则
甲、乙双方合作开发原则为:以符合甲方的整体区域规划为原则,
在乙方进行战略研究、专业设计、准确定位的基础上,实施分区域、
分阶段的有序发展。
(三) 合作委托区域
甲方将以河套街道行政区划内约定区域(以下简称“委托区域”)
的整体开发建设各事项与乙方(或其下属投资企业)进行合作,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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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总占地面积约为8平方公里,东距源和路200米,西至大沽河规划
河坝,南至青兰高速,北至正阳路(实际面积以土地规划部门勘测为
准)。
(四) 委托事项
双方确认,由乙方筹集并投入全部资金,全面协助甲方进行委托
区域的开发建设及管理工作,并根据本协议约定享有相应的收益,保
证按时完成委托各项工作:
1、 土地整理投资:包括委托区域内土地整理、拆迁补偿、村民回
迁安置、社会保险保障等土地整理投资的相关工作;
2、 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委托区域内土地平整、道路(管网)建设、
供水、供电、供暖、供气、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及形成工业用
地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有关的其他工作;
3、 公共设施建设:包括委托区域内景观建设,区域性公园、绿地、
广场、景观环境等项目以及公益事业和其他公共项目建设等相
关工作;
4、 产业发展服务:包括委托区域内总体规划、发展战略研究、产
业定位选择以及区域整体开发建设项目宣传推广;区域内招商
引资以及投资、建设、经营、管理及服务等相关工作;
5、 其他与委托区域开发建设相关的工作。
(五) 合作双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权利与义务
在约定区域的开发过程中,甲方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成立专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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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领导服务小组积极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问题;在本协议书约
定的有效期内,甲方不再对该合作区域与他方进行其它同样模式的合
作;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甲方协助乙方及入驻企业享受各
类相应优惠政策,对于重大项目积极争取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支持。
对于乙方编制的合作区域开发总体方案、规划及年度投资计划,甲方
有权修改、审查,双方协商后确定。在总体方案、规划、年度计划实
施过程中,如需变更,双方共同研究、协商一致后调整。
2、 乙方权利与义务
乙方负责合作事项所需的全部资金的筹措并做到及时足额到位,
确保资金使用平衡,确保全部合作事项按时完成;乙方负责合作区域
的发展战略论证、产业定位研究,并取得甲方同意;乙方负责在符合
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的前提下,编制概念规划、总体规划、
控详规划、竖向规划等规划,制定可行的实施计划,保证合作区域达
到现代化国际水平。
(六) 后续事宜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初步商定,甲方委托乙方就委托区域进
行整体开发建设,双方同意合作模式和利益分配方式等具体事宜由双
方进一步协商并将于本框架协议签订后90日内在本框架协议基础上
另行签署正式合作协议。
(七) 承继
本协议签署后,乙方将在甲方辖区内成立专门从事委托区域开发
建设经营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具体负责委托区域开发建设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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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工作的具体实施。
(八) 附则
本协议由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二、风险提示
本次合作协议属于框架协议,实施进度和内容存在不确定性,尚
待双方沟通并进一步签署正式协议书予以约定,正式协议书签订后应
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生效,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青岛市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与华夏幸福基业投资开发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整体合作开发建设经营青岛市城阳区河套街道约定区
域合作框架协议书》。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0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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