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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339 沪市 中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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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油工程:中油工程关于与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暨调整2024年融资额度及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贷款等金额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3

中油工程:中油工程关于与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暨调整2024年融资额度及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贷款等金额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339          证券简称:中油工程      公告编号:临 2024-042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暨 调整 2024 年融资额度及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贷款等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与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将贷款服务年度总额度调整为不高于 100 亿元人民币,并且拟将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贷
款(余额)”从 55 亿元调整至 105 亿元,“其他金融服务”从 1.75 亿元调整至 3 亿
元,“利息及其他收入”从 1.7 亿元调整至 2.5 亿元;拟将 2024 年向银行等金融机
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6 亿元的融资额度(包括存量)调整至 106 亿元,以上 106
亿元融资额度中,包括拟与中国石油集团下属金融机构(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生融资相关的关联交易 105 亿元。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暨调整2024 年融资额度及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贷款等金额的议案》,相关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及相关调整事项概述

    (一)关联交易

  1.2023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暨调整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贷款金额的议案》,公司与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
《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就《金融服务协议》中部分条款进行调整,调整贷款
业务年度总额度不高于 50 亿元人民币,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发布的《中油
工程关于与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暨调整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贷款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23)。该议案已经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2023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预计公司 2024 年与中国石油集团及下属公司发生的“贷款余额”55 亿元、“其他金融
服务”1.75 亿元、 “利息及其他收入”1.7 亿元,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发
布的《中油工程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53)。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2024 年 4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2024 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6 亿元的融资额度(包括存量)。以上 56 亿元融资额度中,包括与中国石油集团下属金融机构(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生融资相关的关联交易 55 亿元,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发布的《中油工程关于 2024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24-020)。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调整事项

    1. 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与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本着友好合作、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拟在原《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基础上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就《金融服务协议》中部分条款进行调整。

    (1)协议签署方

  甲方: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交易预计额度的调整


  原协议中,贷款业务:“乙方为甲方及甲方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服务,年度总额度不高于 50 亿元人民币,为甲方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

  现调整为,贷款业务:“乙方为甲方及甲方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服务,年度总额度不高于 100 亿元人民币,为甲方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

    (3)生效条件

  本补充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并经甲方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有效期同原合同。除本补充协议的上述变更内容外,原合同的其他约定不变。本补充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补充协议与原合同有任何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协议的约定为准。本补充协议未约定的,以原合同的约定为准。

    2.调整 2024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

  拟将 2024 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6 亿元的融资额度(包括
存量)调整至 106 亿元。以上 106 亿元融资额度中,包括拟与中国石油集团下属金融机构(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生融资相关的关联交易 105亿元。

    3.调整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贷款等金额

  拟将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贷款(余额)”从 55 亿元调整至 105 亿元;
“其他金融服务”从 1.75 亿元调整至 3 亿元;“利息及其他收入”从 1.7 亿元调整
至 2.5 亿元。

    (三)2024 年金融服务相关的关联交易发生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与中国石油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发生的与金融服务相
关的关联交易金额如下:

          关联交易类别            本年预计金额        发生金额

 存款(余额)                      2,200,000.00          1,622,791.87

 贷款(余额)                        550,000.00            400,000.00

 其他金融服务                          17,500.00              2,499.29

 利息及其他收入                        17,000.00            11,446.58

    二、发生关联交易的关联人介绍

    (一)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法定代表
人刘德,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北大街 9 号 A 座 8-12 层,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 91110000100018558M。该公司依据有关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的法律法规规定,为中国石油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2024 年 6 月末,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
为 5,173.1 亿元,实现利润总额 44.9 亿元,实现税后净利润 38.4 亿元。

  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无法履行交易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日,中国石油集团及其下属公司持有该公司 100%股权,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该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石油集团资本有限责任公司控股的国有金融企业,是产融结合的特色化城市商业银行,法定代表人王忠来,注册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世纪大道 7 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0200745209781T。该公司主要经营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等银行业务及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2024 年 6 月末,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
4,326.64 亿元,营业收入 39.20 亿元,净利润 12.12 亿元。

  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无法履行交易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日,中国石油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持有其 77.09%的股份,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该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对公司影响

  公司结合自身业务发展及资金管理需要,与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并调整 2024 年融资额度及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贷款等金额,有助于公司利用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专业服务优势,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该等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使用,不会损害公司以及其他股东利益,不会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四、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1. 2024 年 8 月 12 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与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暨调整 2024 年融资额度及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贷款等金额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与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将贷款服务年度总额度调整为
不高于 100 亿元人民币,并拟将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贷款(余额)”从 55 亿
元调整至 105 亿元,“其他金融服务”从 1.75 亿元调整至 3 亿元,“利息及其他收
入”从 1.7 亿元调整至 2.5 亿元;将 2024 年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
民币 56 亿元的融资额度(包括存量)调整至 106 亿元,以上 106 亿元融资额度中,
包括拟与中国石油集团下属金融机构(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生融资相关的关联交易 105 亿元。以上关联交易定价将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体现了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其它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应回避表决。

  2. 2024 年 8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
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暨调整 2024 年融资额度及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贷款等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拟与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将贷款服务年度总额度调整为不高于 100 亿
元人民币,并拟将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贷款(余额)”从 55 亿元调整至 105
亿元,“其他金融服务”从 1.75 亿元调整至 3 亿元,“利息及其他收入”从 1.7 亿元
调整至 2.5 亿元;将 2024 年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6 亿元的融
资额度(包括存量)调整至 106 亿元,以上 106 亿元融资额度中,包括拟与中国石油集团下属金融机构(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生融资相关的关联交易 105 亿元。关联董事白雪峰先生、刘雅伟先生、周树彤先生按规定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3. 2024 年 8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
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暨调整 2024 年融资额度及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贷款等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与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将贷款服务年度总额度调整为不高于 100 亿元人民币,并拟将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贷款(余额)”从 55 亿元调整至 105 亿元,“其他金融
服务”从 1.75 亿元调整至 3 亿元,“利息及其他收入”从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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