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39 证券简称:中油工程 公告编号:临 2024-020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6 亿元的融资额度(其中拟向中国石油集团
下属金融机构申请 55 亿元融资额度)。
在上述融资额度内,授权董事会及董事长按照股东大会授权的权限办理相关业务
审批。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
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相关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根据 2024 年财务收支预算及融资计划,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6 亿元的融资额度(包括存量)。上述融资额度为公司实际融资金额上限,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需求以及融资方条件确定,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贸易融资、卖方信贷、项目贷款等。
以上 56 亿元融资额度中,包括拟与中国石油集团下属金融机构(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生融资相关的关联交易 55 亿元,该等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以及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 2023 年 12 月 12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油工程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公告》(临 2023-053)。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权限授权董事会及董事长办理相关业务审批,其中融资项目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上的融资由董事会审批;融资项目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下的融资由董事长审批。股东大会将不再逐笔就授权和融资事项形成决议。授权期限自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2023 年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共融资 20 亿元,为向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贷款
20 亿元,贷款期限三年,贷款利率以市场价格为基准适当下浮,截至目前,公司在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贷款余额 20 亿元。
二、拟发生关联交易的关联人介绍
1. 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成员单位提供交易款项收付、内部转账结算、票据承兑贴现、存贷款、投融资、外汇交易和产业链金融等服务,服务范围包括存款业务、信贷业务、结算业务、资金业务、国际业务、中间业务及投资业务。2023 年末,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北京,法定代表人刘德,注册资本 164 亿元,资产总额 5,281
亿元;2023 年财务公司营业收入 178 亿元,净利润 66 亿元。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该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2. 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经原中国银监会批准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主要经营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等银行业务及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2023 年末,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新疆
克拉玛依,法定代表人王忠来,注册资本 103 亿元,资产总额 4,304 亿元;2023 年昆
仑银行营业收入 161 亿元,净利润 25 亿元。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持有其 77.09%的股份,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该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对公司影响
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发展,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本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与中国石油集团下属金融机构(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生融资相关的关联交易,贷款利率等融资费用定价将以市场价格为基础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 2024 年 4 月 1 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公司 2024 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6 亿元的融资额度,其中拟与中国石油集团下属金融机构发生融资相关的关联交易额度为人民币 55 亿元,该关联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体现了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其它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应回避表决。
2. 2024 年 4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根据 2024 年财务收支预算及融资计划,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6 亿元的融资额度,其中拟与中国石油集团下属金融机构发生融资相关的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 55 亿元。提请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权限授权董事会及董事长办理相关业务审批,其中融资项目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上的融资由董事会审批;融资项目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下的融资由董事长审批。授权期限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意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白雪峰先生、刘雅伟先生、周树彤先生按规定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3. 2024 年 4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 2024 年财务收支预算及融资计划,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6 亿元的融资额度,其中拟与中国石油集团下属金融机构发生融资相关的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 55 亿元。上述融资额度为公司实际融资金额上限,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需求确定,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贸易融资、卖方信贷、项目贷款等。关联监事吕菁女士、陈玉玺先生按规定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