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39 证券简称:中油工程 公告编号:临 2023-047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确定审计费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拟聘任的内控审计机构名称: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聘任的内控审计机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变更内控审计机构的简要原因及前任审计机构的异议情况:原内控审计机构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该所自 2016 年起连续为我公司提供内控审计服务,公司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聘内控审计机构。公司已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就不再续聘及相关事宜进行了沟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就本次变更及相关事宜进行确认并表示无异议。
一、拟聘任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95 年 10 月 11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榆顺路 12 号 D 座 0449 号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
高端产业片区
首席合伙人:赵志新先生
截至 2023 年 10 月,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股东)40 人,注册会计师
17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110 人。
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 2022 年度业务收入为 29,356.58 万元,其中,审计业
务收入 21,329.23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6,341.12 万元。2022 年度,开展上市公司
年报审计项目 7 个,收费总额 3,830.37 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 3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3 年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未发生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
监督管理措施 0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
受到行政处罚 0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0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人次和纪律处分 0 人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赵志新先生,2001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3 年开始在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5 家,拟 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于维严女士,2000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年开始在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12 家,拟 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施莹华女士,2005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6 年开始在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 2 家,拟 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以及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和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服务收费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公司拟就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项目向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支付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47.15 万元。
二、拟更换内控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自 2016 年以来,公司一直聘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内控审计机构,上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本次变更内控审计机构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自 2016 年起连续为我公司提供内控审计服务,公司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聘内控审计机构,拟聘任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就不再续聘及相关事宜进行了沟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就本次变更及相关事宜进行确认并表示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沟通并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审计机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核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
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信息进行审查,认为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具有丰富的审计业务经验、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符合监管规定,能够满足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为业务实际所需,理由正当、充分,遴选程序公开透明,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任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根据公开招投标结果确认其审计费用金额 47.15 万元;同意将《关于聘任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确定审计费用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专业服务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我们认可其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我们同意聘任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向其支付的审计费用金额。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
2.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聘请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公开招投标结果,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拟为公司提供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47.15万元。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确定审计
费用的议案》,拟聘任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拟向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支付审计费用 47.15 万元。
(四)生效日期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四)独立董事意见;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1 月 28 日